如何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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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8号):按照《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精神,国家税务总局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有关事项进行了调整,现公告如下: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资格实行登记制,登记事项由增值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向其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二、纳税人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的程序如下:
(一)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附件1),并提供税务登记证件;
(二)纳税人填报内容与税务登记信息一致的,主管税务机关当场登记;
(三)纳税人填报内容与税务登记信息不一致,或者不符合填列要求的,税务机关应当场告知纳税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三、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以下简称规定标准),且符合有关政策规定,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说明(附件2)。
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不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说明。
四、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在申报期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公告第二条或第三条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未按规定时限办理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规定期限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五、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自其选择的一般纳税人资格生效之日起,按照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并按照规定领用增值税专用发 票。
六、本公告自2015年4月1日起施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第四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暂停执行,相应条款将依照规定程序修订后,重新予以公布。
法律分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一)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二)一般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登记,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项目,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项目的销售额。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
法律主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通过下列方式予以认定:已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认定即可。一般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登记,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项目,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项目的销售额。法律客观:《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在 人民共和国境内销...
3.对新办工业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应核实是否拥有必要的厂房、机器设备和生产人员,是否具备一般纳税人财务核算条件。对符合有关条件的,应及时给予认定。 9.《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 增值税专用发票 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50号)规定:凡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税务...
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第四条,未达到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或新注册的纳税人,经申请,可获一般纳税人资格。申请时需满足以下两项条件:一、经营场所固定;二、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设立账簿,合法有效凭证核算,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符合条件者,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即...
二、因此,企业在申请认定前,只要确定固定经营场所,并已设置账簿和规范记账,即可很快可获准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三、如果不是因销售额达标被强制认定的企业,申请认定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表,并提供下列资料(如果是因销售额达标后被强制认定的,只需提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即可):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