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预缴的问题?

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预缴的问题?
  • 分公司三项因素均为零,那么就不产生税款也没有相应的分配比例。所以总公司的分配表中,与该分公司涉及的部分都填零就可以了。分公司季度预缴的时候就做零申报。
    另外一个是你的分配表需要由总公司企业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出具,他们会审核的,对于分公司税款为0的分配表他们也很乐意出(因为收入留到总公司所在地了)。
  • 分支机构报零就可以,没有分摊比例可言。
  • 总机构应将本期企业应纳所得税额的50%部分,在每月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就地申报预缴。总机构应将本期企业应纳所得税额的另外50%部分,按照各分支机构应分摊的比例,在各分支机构之间进行分摊,并及时通知到各分支机构;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28号)第九条规定:三级及以下分支机构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其经营收入、职工工资和资产总额统一计入二级分支机构。因此,三...

  • 2、但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均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统称“省”) 的,分支机构暂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由总机构统一计算,汇总缴纳。3、省内省外均有分支机构的,由总机构按照经营收入、工资总额、资产总额计算各分...

  • (二)上年度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的,其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三)新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设立当年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四)当年撤销的二级分支机构,自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之日所属企业所得税预缴期间起,...

  • 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分期预缴的企业所得税,50%在各分支机构间分摊预缴,50%由总机构预缴。相关计算公式如下:1、总公司分摊税款=汇总纳税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额×50%2、所有分支机构分摊税款总额=汇总纳税企业当期应纳所得...

财税会计资料教程免费索取

联系方式 / Contact information
需求描述 / Requirement description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