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认证进项发票对方作废怎么办

已认证进项发票对方作废怎么办
  • 可以填在非应税项目里面,其余几项都没法填写。
  • 销货方对于作废的情况及后续抄报税及申报的处理不同,购货方也有所不同:
    1、如销货方开出发票后,手工在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票面上写了“作废”字样,而防伪税控开票系统中没有作废的操作,且销货方按正常票进行抄税和申报的,购货方取得的发票抵扣联可正常认证抵扣;
    2、如销货方开出发票后,在防伪税控开票系统中作“作废”操作,但已通过人工补录后抄报税和通过国税机关门前受理申报并经异常处理的,购货方取得的发票抵扣联可正常认证抵扣;
    3、如销货方开出发票后,在防伪税控开票系统中作“作废”操作,且在抄报税和申报时按“作废”票处理的,购货方取得的发票抵扣联已认证的,不得抵扣进项税,也不得退回开票方;
    4、如购货方已抵扣进项的,须转出相应进项。由于具体操作涉及销货和购货双方,具体办理时购货方未必能准确了解开票方及开票方主管国税机关的相关操作,故建议出现此类问题时,应将具体情况向主管国税机关反映,由主管国税机关协助核实开票方相关情况后再予处理。
  • 对方作废了,你已抵扣的话,肯定已经跨月了
    如果双方是合法交易,那么由你申请红字发票,交给对方重开发票,如果已失联,那只能是自己在申报系统中作进项税转出。
    如果发现作废了是你自己发现的话,并且还在税期以内,并且你司的进项能够承担得起这个转出的税费的话,那么直接在这个月的申报中转出。如果进项不足以承担的话,你可以博一博,在这个月拿多点进项回来,在下个月再转出,此点是在税局未发现之前。
    如果是税局通知你的话,那么只能碰运气了,在税期内,税局肯定要求你马上转出的,无论你进项够不够。如果税期外,税局又要求你马上转出补税的话,那只能按税局的方法去处理了。
    朋友,好有深度啊这个问题。
  • 已认证进项发票对方作废由购方申请负数发票通知单,交供货方开具负数发票。
  • 您好,当您遇到已认证发票被对方作废的情况,处理方式如下:一、若发票信息准确无误,应由销货方(即工厂)向主管税务局缴纳误作废发票的销项税,之后购货方即可按正常流程进行发票认证和抵扣。二、若您单位需处理误作废的发票进项,可通过将进项转出的方式,并由销货方重新开具正确的发票,按照正常操作...

  • 首先,需将已认证发票的税额从进项税额中转出,以确保财务数据准确无误。接着,应及时与对方联系,询问作废的具体原因,以便了解具体情况。进一步的处理方式可能包括要求对方重新开具正确的发票,或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其他措施。

  • 您好!在面对本月进项发票认证被对方作废的情况下,您需要采取进项税转出的措施。不过,具体操作时,您可能需要找专管员说明情况,并提交相关说明文件。建议您咨询税务局,获取更加详细的指引。确保操作合规,避免后续出现税务问题。在这个过程中,要确保与税务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了解最新的政策变动,并...

  • 对于已认证的发票被对方误作废的情况,需要采用以下两种处理方式之一:如果发票开具信息准确无误,销货方需向主管税务局缴纳因误作废产生的销项税,购货方则按正常流程进行发票认证与抵扣。或者,单位应将误作废的发票进项税转出,由销货方重新开具正确的发票,之后按常规操作进行。具体操作细节需联系销货方...

  • 法律分析:原则上已经认证的发票不允许对方作废。但是实际上有时候在沟通不畅的时候,会出现一方认证一方作废重开的情形。处理办法是,认证方做进项税转出即可。但是发票不能退给对方,对方作废之后没有作废发票在手边,对于税务的发票专项检查需要出具说明。因此这需要购销双方功能协调。法律依据:《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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