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可否在税前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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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可否在税前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 有一家外资企业,在2002年度对固定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该公司在计提准备时计入“未分配利润”,未通过损益科目。
      该公司在计提折旧时把固定资产净值作为计提依据。
      在2006年度处置了部分固定资产,与之相关的减值准备为88万元,并减少了88万减值准备。
      答:该公司计提了减值准备时计入“未分配利润”实际上是没有税前扣除这部分准备,那么处置时减少的这部分减值准备应该可以税前扣除应纳税所得,但是汇算前应该作为财产损失到税务部门备案。
  • 近日,《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以下简称“39号公告”)发布,细化增值税改革具体政策措施。其中,最暖心的亮点之一就是允许生产、生活 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即加计抵减政策。但是,你知道其中的十个细节吗?下面就让我们一起学习一下吧。
    一要注意政策执行期间
    是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要注意确认条件
    生产、生活 纳税人是指
    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简称四项服务)
    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三要区分不同设立时间
    2019年3月31日前设立的纳税人 自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间的销售额(经营期不满12个月的 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 自2019年4月1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2019年4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 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 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四是确认的连续性 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后
    当年内不再调整,以后年度是否适用
    根据上年度销售额计算确定
    五是准确计算加计抵减的基数
    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0%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
    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部分
    不能作为计提的基数
    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
    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
    六要区分三种情况抵减
    抵减前的应纳税额等于零的
    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大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
    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小于或等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
    七要记住一个例外
    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兼营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
    且无法划分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
    需要按政策规定予以剔除
    八是单独核算加计抵减
    纳税人应单独核算加计抵减额的
    计提、抵减、调减、结余等变动情况
    九是首次需填表声明
    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时
    需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同时兼营四项服务的
    应按照四项服务中收入占比最高的业务在表中勾选确定所属行业
    十是有始有终
    加计抵减政策到期后
    纳税人不再计提加计抵减额
    结余的加计抵减额停止抵减
  • 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 六要区分三种情况抵减 抵减前的应纳税额等于零的 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大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 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小于或等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 七要记住一个例外 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兼营出口货物劳务、...

  •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属于不能税前扣除的准备金,实际发生时才可以税前扣除,计提的不可以。二、分析资产减值准备是指由于固定资产市价持续下跌,或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应当将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减值准备金额。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的销售净价与预期从固定...

  • 企业依据会计准则提取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不能在税前扣除。固定资产的折旧需按税法规定的计税基础进行计算并扣除。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9号),该政策提供具体参考。深圳会计指导中心、深圳会计培训、深圳出口退税培训、深圳生产企业免抵退...

  • 在企业会计中,如果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企业需要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并将其计入损益。这项调整不涉及先前已计提的累计折旧,但当减值迹象消失,已提的减值准备则不可转回。减值准备的计提主要依据企业经营管理情况,而非日常经营行为,借记“资产减值损失-固定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固...

  •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属于不能税前扣除的准备金。《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规定:第八条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第十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一)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