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可否在税前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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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一家外资企业,在2002年度对固定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该公司在计提准备时计入“未分配利润”,未通过损益科目。
该公司在计提折旧时把固定资产净值作为计提依据。
在2006年度处置了部分固定资产,与之相关的减值准备为88万元,并减少了88万减值准备。
答:该公司计提了减值准备时计入“未分配利润”实际上是没有税前扣除这部分准备,那么处置时减少的这部分减值准备应该可以税前扣除应纳税所得,但是汇算前应该作为财产损失到税务部门备案。 - 近日,《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以下简称“39号公告”)发布,细化增值税改革具体政策措施。其中,最暖心的亮点之一就是允许生产、生活 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即加计抵减政策。但是,你知道其中的十个细节吗?下面就让我们一起学习一下吧。
一要注意政策执行期间
是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要注意确认条件
生产、生活 纳税人是指
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简称四项服务)
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三要区分不同设立时间
2019年3月31日前设立的纳税人 自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间的销售额(经营期不满12个月的 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 自2019年4月1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2019年4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 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 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四是确认的连续性 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后
当年内不再调整,以后年度是否适用
根据上年度销售额计算确定
五是准确计算加计抵减的基数
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0%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
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部分
不能作为计提的基数
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
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
六要区分三种情况抵减
抵减前的应纳税额等于零的
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大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
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小于或等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
七要记住一个例外
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兼营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
且无法划分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
需要按政策规定予以剔除
八是单独核算加计抵减
纳税人应单独核算加计抵减额的
计提、抵减、调减、结余等变动情况
九是首次需填表声明
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时
需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同时兼营四项服务的
应按照四项服务中收入占比最高的业务在表中勾选确定所属行业
十是有始有终
加计抵减政策到期后
纳税人不再计提加计抵减额
结余的加计抵减额停止抵减
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 六要区分三种情况抵减 抵减前的应纳税额等于零的 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大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 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小于或等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 七要记住一个例外 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兼营出口货物劳务、...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属于不能税前扣除的准备金,实际发生时才可以税前扣除,计提的不可以。二、分析资产减值准备是指由于固定资产市价持续下跌,或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应当将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减值准备金额。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的销售净价与预期从固定...
企业依据会计准则提取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不能在税前扣除。固定资产的折旧需按税法规定的计税基础进行计算并扣除。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9号),该政策提供具体参考。深圳会计指导中心、深圳会计培训、深圳出口退税培训、深圳生产企业免抵退...
在企业会计中,如果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企业需要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并将其计入损益。这项调整不涉及先前已计提的累计折旧,但当减值迹象消失,已提的减值准备则不可转回。减值准备的计提主要依据企业经营管理情况,而非日常经营行为,借记“资产减值损失-固定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固...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属于不能税前扣除的准备金。《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规定:第八条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第十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一)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