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有何税收优惠?

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有何税收优惠?
  • 一、根据《 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38号)规定:“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的,免征土地增值税:(一)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20%的。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本细则第七条(一)、(二)、(三)、(五)、(六)项扣除项目金额之和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之和20%的,应就其全部增值额按规定计税。” 二、根据《 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5〕6号)规定:“第十一条 条例第八条(一)项所称的普通标准住宅,是指按所在地一般民用住宅标准建造的居住用住宅。高级公寓、别墅、度假村等不属于普通标准住宅。普通标准住宅与其他住宅的具体划分界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首先,对于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并出售的情况,当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20%时,是可以享受免征土地增值税的待遇。这里的普通标准住宅,通常指的是满足一定面积、结构、布局和价格标准的住宅。这样的政策旨在鼓励和扶持普通民众的住房需求,减少购房者的税务负担,促进住房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其次,如...

  • 一、转让普通标准住宅,转让旧房作为改造安置住房、公租房的税收优惠 1.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之和20%(含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之和20%的,应就其全部增值额按规定计税(包括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部分)。更多详情请点击:https://www.gao...

  • (1)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金额20%免征\x0d\x0a(2)个人因工作调动或改善居住条件而转让原自用住房,经向税务机关申报核准,凡居住满5年(含)以上,免征;满3年(含)未满5年,减半征收;未满3年,按规定计征\x0d\x0a(3)对个人拥有的普通住宅,在转让时免征土地...

  • 【答案】:B 本题考查土地增值税的税收优惠。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高级公寓、别墅、度假村等不属于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 第一,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普通标准住宅,是指按所在地一般民用住宅标准建造的居住用住宅。高级公寓、别墅、度假村等不属于普通标准住宅。“普通标准住宅”的认定,可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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