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宿舍按经济适用房出售是否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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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一)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
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文号:财税[2010]42号
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改造安置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 视情况而定,一般是免增值税的。
一、 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一)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
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文号:财税[2010]42号
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改造安置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企业宿舍按经济适用房出售是否需缴纳土地增值税,主要依据相关法规。 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指出,对于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若企业宿舍符合普通标准住宅的要求,且出售时增值额不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20%,则无需缴纳土地增值税。此外,财政部...
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改造安置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要看具体情况,可以是经济适用房,也可以是福利分房。单位宿舍一般是不允许买卖的,购买时要问清楚能不能买卖,如果房产证上说明不能买卖,房产局是不会给过户的。如果你是房主,你可以先把房产证挂失,办理新的房产证上就没有不能买卖的铭文了。就可以过户了 ,不过会收取百分之一的土地收益金 ...
要退出的。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原承租的公有住房须退交原产权单位。无法退交原产权单位的,应交由市房产管理部门接管。
不行!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及法规的规定,自1998年底各单位一律停止再建新房和福利分房,职工住房货币化,即到市场上买房。同时,为了解决中低收入居民的住房困难问题,政府通过行政划拨方式向有资质的开发商提供土地使用权,由开发商开发经济适用房向中低收入家庭低价出售(因为房价中没有包含地价款)。当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