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置固定资产取得的收入怎么交税?税点?

处置固定资产取得的收入怎么交税?税点?
  • 2、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的免征增值税。
    第一、属于企业企业固定资产目录所列货物;
    第二、企业按固定资产管理,并确以使用过的货物;
    第三、销售价格不超过其原值的货物。
    其中有一个条件不具备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3、企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应征消费税的机动车、游艇、摩托车,售价超过原值的,按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售价未超过原值的,免征增值税。
    4、销售不动产(销售建筑物或构筑物、销售其他土地附着物)按照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销售房屋建筑物的.上营业税.

    对于销售所产生的净收益缴纳所得税.

    首先,处置固定资产并不一定都要交纳营业税,如果处置的固定资产是不动产,象房屋、建筑物等,在处置时要按实际处置收入的5%交纳营业税,如果处置的是设备等,则不需要交纳营业税。
    1、固定资产转入清理时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如果没提减值准备,就不要这一项)
    贷:固定资产
    2、收到处置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3、如果处置的是不动产,同时还要做一笔分录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如果处置的是设备等,则不需要做这笔分录)
    4、支付清理费用时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现金(银行存款)
    5、处置净损失时
    借:营业外支出
    贷:固定资产清理
    6、处置净收益时,计入营业外收入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营业外收入
    其次,关于增值税的处理。如果处置收入超过固定资产的原值,还要按17%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如果没有超过原值,则免交增值税。这里三级明细是销项税。
  • 财税〔2008〕170号文件规定,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国税函〔2009〕90号文件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根据财税〔2008〕170号文件和财税〔2009〕9号文件等规定,适用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财税〔2014〕57号文件规定,自2014年7月1日起,财税〔2008〕170号文件第四条第(二)项和第(三)项中“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调整为“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因此,自2014年7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财税〔2008〕170号文件规定,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国税函〔2009〕90号文件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根据财税〔2008〕170号文件和财税〔2009〕9号文件等规定,适用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财税〔2014〕57号文件规定,自2014年7月1日起,财税〔2008〕170号文件第四条第(二)项和第(三)项中“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调整为“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因此,自2014年7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销售房屋建筑物的.上营业税.

    对于销售所产生的净收益缴纳所得税.

    首先,处置固定资产并不一定都要交纳营业税,如果处置的固定资产是不动产,象房屋、建筑物等,在处置时要按实际处置收入的5%交纳营业税,如果处置的是设备等,则不需要交纳营业税。
    1、固定资产转入清理时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如果没提减值准备,就不要这一项)
    贷:固定资产
    2、收到处置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3、如果处置的是不动产,同时还要做一笔分录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如果处置的是设备等,则不需要做这笔分录)
    4、支付清理费用时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现金(银行存款)
    5、处置净损失时
    借:营业外支出
    贷:固定资产清理
    6、处置净收益时,计入营业外收入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营业外收入
    其次,关于增值税的处理。如果处置收入超过固定资产的原值,还要按17%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如果没有超过原值,则免交增值税。这里三级明细是销项税
  • 从2009年一月一日起执行新的增值税条例
    销售固定资产(不动产除外)征收增值税 税率17%
    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 税率5%

  • 固定资产处置收入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的,属于处置不动产而取得的收益,是属于销售不动产行为,应当按取得的全部收入纳税。
  • 在处理固定资产时,需要根据其是否已抵扣增值税来确定相应的税率。如果固定资产已经抵扣了增值税,则按17%的税率缴税;若未抵扣,则按2%的税率缴税。在进行固定资产清理的过程中,首先需要通过会计分录来记录清理过程中的各项变动。具体会计分录如下:借:固定资产清理 借: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在完成清理...

  •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如果处置的是设备等,则不需要做这笔分录)4、支付清理费用时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现金(银行存款)5、处置净损失时 借:营业外支出 贷:固定资产清理 6、处置净收益时,计入营业外收入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营业外收入 其次,关于增值税的处理。如...

  • 固定资产清理时的营业外收入是否需要交税,这需要看具体情况。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根据政策可以适用简易办法,减按2%征收增值税。然而,如果选择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主管税务机关可以 增值税专用发票。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涉及到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处理也分...

  • 1、转入固资清理,借:固定资产清理,累计折旧,贷:固定资产,2、出售固定资产价款 借:银行存款,贷:固定资产清理,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固定资产清理转入资产处置损益,如“固定资产清理”账户是借方余额,则为清理的净损失,贷方为交净收益。借:资产处置损益,贷:固定资产清理。

  • 固定资产报废取得收入征收增值税,一般有二种情况:1、一种是按企业的适用税率交税,这种情况一般是企业已经正常抵扣购进时的增值税的情况,按13%计算销项税。2、另外一种是按简易办法3%减按2%征收增值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0号第二条规定,自2016年2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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