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委托加工物资中的“消费税”入账问题

关于委托加工物资中的“消费税”入账问题
  • 消费税是1994年税制改革在流转税中新设置的一个税种。

    消费税实行价内税,只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缴纳,在以后的批发、零售等环节,因为价款中已包含消费税,因此不用再缴纳消费税,税款最终由消费者承担。

    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对于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或者受托方先将原材料卖给委托方,然后再接受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以及由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购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不论在财务上是否作销售处理,都不得作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而应当按照销售自制应税消费品缴纳消费税。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直接出售的,不再缴纳消费税。
    委托个人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委托方收回后缴纳消费税。

    加工收回后继续生产的 受托方代扣代缴的消费税 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借方 销售时抵扣 不计算在委托加工物资成本里

    加工收回后不用于继续生产的或直接销售的 受托方代扣代缴的消费税 不得抵扣
    应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

    参考资料:《 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09新《 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 消费税计不计入成本,关键是看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的去向,收回后可直卖的,消费税就进成本,不直卖,应不进成本,待完工后再进。进不进成本是时间问题,最终还是要进的。
    可找本中级会计实务的书看看,里面有详细的介绍。
  • 加工收回后继续生产的 受托方代扣代缴的消费税 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借方 销售时抵扣 不计算在委托加工物资成本里

    加工收回后不用于继续生产的或直接销售的 受托方代扣代缴的消费税 不得抵扣
    应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
  • 委托加工收回后直接对外销售的,消费税应计入成本
    委托加工收回后继续用于生产的,消费税不计入成本,应单独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借方,留在以后销售时抵扣
  • 法律主观:委托加工物资交消费税的原因是:委托加工物资用于销售的,消费税计入成本,收回后继续加工应税消费品方可不计入成本。委托他人加工由受托方缴纳消费税,委托方代收代缴。法律客观:《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八条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

  • 法律分析:例如: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一批应税消费品,发出原材料3500 元,支付加工费1000元、增值税170元,并支付代扣代缴消费税若干,消费税率10%,增值税率均为17%。(1)发出材料时。借:委托加工物资 3500。贷:原材料 3500。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

  • 法律主观: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消费税计算要分三种:1、计算委托加工环节应交消费税时,有受托方同类物资销售价格的,委托方需要交纳的消费税=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消费税税率;2、如果没有给出受托方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则委托方需要交纳的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组成计税价格=(材料实际成本...

  • 委托加工物资消费税的计算方式具体如下:1、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缴纳消费税:应缴纳消费税=销售额*适用的消费税税率。2、无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采用从价定率:应缴纳消费税=(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适用的消费税税率。3、无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采用复合计税:应缴纳消费税=(材...

  • 委托加工消费税税额=(材料费+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 其中委托加工的运杂费不作为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委托方支付消费税时 (1)若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则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 (2)若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的,则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

财税会计资料教程免费索取

联系方式 / Contact information
需求描述 / Requirement description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