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项发票没开,进项可不可以先认证?

销项发票没开,进项可不可以先认证?
  •   每月抵扣认证发票的金额与增值税税负率密切相关,如果税负高,那么,在销项票数额一定的情况下,认证抵扣的进项票相应就越少;反之,如果税负低,认证抵扣的进项票就多一些,因此,必须根据税务局规定的税负率、本月开具的销项票来确定本月应认证的进项票,如果本月进项票数额不足,存在缺口,可以延缓推迟开票,不是紧急重要的业务,完全可以下个月份再安排开票。
      另外,进项抵扣不必与销项发票一一对应,只要是在合理的经营范围内可以抵扣的进项票,都是可以认证抵扣的。
  • 每月抵扣认证发票的金额与增值税税负率密切相关,如果税负高,在销项票数额一定的情况下,认证抵扣的进项票相应就越少;
    如果税负低,认证抵扣的进项票就多一些,因此,必须根据税务局规定的税负率、本月开具的销项票来确定本月应认证的进项票;
    如果本月进项票数额不足,存在缺口,可以延缓推迟开票,不是紧急重要的业务,完全可以下个月份再安排开票。
    进项抵扣不必与销项发票一一对应,只要是在合理的经营范围内可以抵扣的进项票,都是可以认证抵扣的。

    扩展资料:
    根据财税[2004]156号文件规定,纳税人取得固定资产后,支付了相关费用并取得了相关抵扣凭证,但这部分进项税额并不能全部抵扣当期的销项税额,
    所以,我们先将此部分进项税额记入“待抵扣税额——待抵扣增值税(增值税转型)”,然后按有关规定,再转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的借方,抵扣当期的销项税额。
    纳税人购进的已作进项抵扣的固定资产发生非增值税应税行为,应将这部分进项税额转出。
    增值税转型范围内的固定资产发生了视同销售行为,应将这部分增值税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固定资产销项税额)”的贷方;发生中途转让行为,应作销售计算销项税额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固定资产销项税额)”的贷方,
    如果“待抵扣税额——待抵扣增值税(增值税转型)”有余额,也应等量将这部分进项税额转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固定资产销项税额)”。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抵扣进项税
  • 可以认证并抵扣
    如果销项税额没有或小于进项税额,则留抵下期即可。
  • 进项抵扣不必一一对应,只要可以抵扣的进项不管抵扣什么销项都可以。
  • 说实话我真没有明白你说的是什么意思。你说有张21550的税票但是么有进项发票,是什么意思,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关系吗?请说明。
    还有就是如果你这月没有销项,如果有进项发票也可以认证的,进项税额是累计到年底的。本月抵扣多出来的下月还可以抵扣。但是不能跨年。
  • 实际工作中可以这样做,抵扣和做账分别作。
    觉得满意,请采纳。谢谢!
  • 可以的 只要不超过认证期就可以
  • 法律分析:进项发票认证有效期为发票开具日起90天内,没有开具销项发票也可以认证进项发票,做进项留底下月底扣;如果进项票有关效期没有到,没开具销项票时尽量不要认证进项票,那样会影响税负率。. 但有一种情况可以认证,就是商业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它是本月认证比对下月底扣。.法律依据:《 人民...

  • 进项抵扣不必与销项发票一一对应,只要是在合理的经营范围内可以抵扣的进项票,都是可以认证抵扣的。

  • 允许负申报的话,可以认证,如果不允许的话,就不能认证。因为进项发票认证有效期为发票开具日起90天内,没有开具销项发票也可以认证进项发票,做进项留底下月底扣;如果进项票有关效期没有到,没开具销项票时尽量不要认证进项票,那样会影响税负率,但有一种情况可以认证,就是商业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它...

  •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没有开发 票,但有进项发 票,可以用进项抵扣。1、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无论是否开发 票,都是取得了增值税应税收入,都应该依法进行纳税申报并缴纳应缴税款。2、一般纳税人取得进项发 票,认证通过后即可进项抵扣,本期销项小于进项的,可以留待下期抵扣。

  • 如果当地的税务局允许负申报的话,可以认证,根据当地的个体情况来判断。进项发票认证有效期为发票开具日起90天内,没有开具销项发票也可以认证进项发票,做进项留底下月底扣;如果进项票有关效期没有到,没开具销项票时尽量不要认证进项票,那样会影响税负率。但有一种情况可以认证,就是商业辅导期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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