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做帐把原始凭证弄丢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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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
2、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果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火车、轮船、飞机票等凭证,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3、自制原始凭证丢失可至相关部门再打印一份。
对于公司财务人员不慎丢失全部账本的问题,应当可以进行登报说明遗失,作出相应的遗失声明即可解决该问题,如果票据可以在法院公示催告。
建议您及时就丢失的相关材料和情况到当地的公安机关报案,同时对丢失情况进行登告和公报。
会计在做账过程中,若不慎遗失了原始凭证,解决方法如下:当从外部单位获取的原始凭证丢失时,应获得原单位的盖章证明,并详细记载原来凭证的编号、金额和内容等信息,此证明需经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及单位领导的批准后方能替代原始凭证。若从外部单位获取的原始凭证无法获得证明,比如火车、轮船、...
会计做帐把原始凭证弄丢了,怎么办: 1、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 2、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果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火车、轮船...
会计在做账时若不慎遗失了原始凭证,应当如何处理?首先,如果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不慎丢失,可以请求原开出单位提供盖有公章的证明,详细说明丢失凭证的号码、金额与内容等关键信息。之后,需要获得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以及单位领导人的批准,才能将其作为原始凭证使用。其次,对于无法再次...
1、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2、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果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火车、轮船、飞机票等凭证,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由...
对于重要的原始凭证遗失,首先应保持冷静,避免不必要的恐慌。接下来,应立即寻找可能的替代方案,比如找到开票单位,请求他们提供复印件或者重新开具凭证。这样的做法不仅可以弥补凭证缺失带来的问题,还能够确保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如果无法直接联系到开票单位,也可以通过其他途径获取相关证据。例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