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垫付的离退休人员工资可否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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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垫付的离退休人员工资可否在税前扣除:
一、可以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强化部分总局定点联系企业共性税收风险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税总办函〔2014〕652号)规定:"按照《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及《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与企业取得收入不直接相关的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费等支出,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二、企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补助不能在税前扣除,给离退休人员发放的节日慰问、生活补助等费用可作福利费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二、企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补助不能在税前扣除,给离退休人员发放的节日慰问、生活补助等费用可作福利费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与企业取得收入不直接相关的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费等支出,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2、地方文件:《山东省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通知》(青国税发〔2009〕10号)规定,企业在社保局发放基本养老金之外支付给退休人员的生活补贴和节日慰问费不属于与取得应纳税收入有关的...
根据法律条文,个人需自行负担个人所得税;假使薪资不足以抵扣,企业代付款项则可能导致责任界限不清。在遵循法规方面,企业应该按照规范对员工的个税进行代扣代缴,同时员工也要确保自己在达到法定纳税标准时按时缴纳。若是企业长期垫付此类费用,将可能对其财务核算以及税务申报产生负面影响,并有可能带来税务上...
职工垫付保险金,退休后要求补偿是合法的,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未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保补缴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社保中断缴费,中间几个月没有缴费,而现在由于招调或者落户其他原因,需要补之前没...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支付的离退休职工统筹外退休津贴、统筹外费用,不属于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直接扣除。对此各地也有相关规定,建议企业处理之前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处理为妥:《山东省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通知》:企业在社保局发放基本养老金之外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