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中混合销售行为与兼营非应税劳务行为的区别在哪儿呢?

增值税中混合销售行为与兼营非应税劳务行为的区别在哪儿呢?
  • 简单的说:混合销售行为应税与非应税之间存在必然的联系,有因果关系。比如销售空调并提供空调的安装服务,销售是增值税的应税项目,而安装时非应税项目,只有销售了空调,才会有安装工作,存在因果关系。只是缴纳增值税
    而兼营,是说应税与非应税之间没有联系,没有因果关系,比如企业有销售,还有提供房屋的出租,两者就没有关系,分别核算,分别计算增值税和营业税。
  • 对于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增值税应税货物又涉及营业税的应税劳务,被视为混合销售行为,如:纳税人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销售货物为增值税征收范围,运输为营业税征收范围。对此的税务处理方法是,对主营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指纳税人年货物销售的营业额占其全部营业额的50%以上),全部视为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而不征收营业税;对非主营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其他纳税人,全部视为营业税应税劳务,而不再征收增值税。
    与混合销售行为不同,兼营行为是指纳税人在从事增值税应税行为的同时,还从事营业税应税行为,且这两者之间并无直接的联系和从属关系。对此的税务处理方法是要求纳税人将两者分开核算,分别纳税,如果不能分别核算或者分别核算不准确的,由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和地方税务机关分别(新修订的《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核定其销售额和营业额。
  • 混合销售行为往往劳务附着于商品之上,或二者难以剥离;兼营非应税劳务行二者是可以剥离的。
  • 简单的说:混合销售行为应税与非应税之间存在必然的联系,有因果关系。比如销售空调并提供空调的安装服务,销售是增值税的应税项目,而安装时非应税项目,只有销售了空调,才会有安装工作,存在因果关系。只是缴纳增值税 而兼营,是说应税与非应税之间没有联系,没有因果关系,比如企业有销售,还有提供房...

  • 混合销售行为是指在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同时,附带的提供一些非应税项目。两者是附加关系。而兼营非应税行为,则是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比例大于非应税行为的比例。两者是分开的。

  • 混合销售行为与兼营非应税劳务是两个在税务处理中经常被提及的概念,它们在涉及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征税范围时存在差异。首先,我们来看混合销售行为。混合销售行为指的是单一交易中同时包含了应当缴纳增值税的货物销售或应税劳务,以及应当缴纳营业税的非应税劳务。对于以增值税为主要税种的纳税人而言,其混合...

  • 混合销售是指一项销货行为即涉及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又涉及营业税的征税范围,而且营业税的经营活动从属于增值税的经营活动。兼营非应税劳务是指一项销货行为即涉及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又涉及营业税的征税范围,而两种经营活动无必然联系。《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6条规定,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

  • 当纳税人兼营行为不分别核算或不能准确核算的,其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混合销售与兼营,两者有相同的方面,又有明显的区别。相同点是:两种行为的经营范围都有销售货物和提供劳务这两类经营项目。区别是:混合销售强调的是在同一销售行为中存在两类经营项目的混合,销售货款及劳务价款是...

财税会计资料教程免费索取

联系方式 / Contact information
需求描述 / Requirement description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