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借款用于投资发生的借款利息怎么处理
- 企便函[2009]33号文件(五)规定:利用长期借款对外投资,利息资本化问题;用以后年度的借款偿还以前年度的投资款,以后年度的借款利息的资本化问题。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84号)第三十七条及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纳税人为对外投资而借入的资金发生的借款费用,应计入有关投资的成本,不得作为纳税人的经营性费用在税前扣除。用以后年度的借款偿还以前年度的投资款,以后年度的借款利息按上述规定也应资本化。 提示:以前年度为对外投资发生的借款利息应资本化,用以后年度的借款偿还以前年度的投资款而发生借款利息也应资本化,不可以作为经营性费用在税前扣除。
- 在存入银行、为别人投资发展
利息支出、借款费用准予税前扣除的情况如下 1、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企业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经过12个月以上的建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借款的,在有关资产购置、建造期间发生的合理的借款费用,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
1)如果是对外进行权益性投资或债权性投资,那么税务角度是允许扣除投资成本,产生的利息则计入损益,无需资本化,这种情况不论执行何种会计制度;2)如果是投资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则分执行何种会计制度: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或执行原2001年发布的会计准则:考虑利息资本化时应考虑固定资产支出,因为如果是专门借款,...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不明确的,在没有明确规定之前,暂按企业财务、会计规定计算。因此,甲公司为对外投资而借入资金利息税前扣除,按会计规定计算。《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2006)第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应当予以资本化...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不明确的,在没有明确规定之前,暂按企业财务、会计规定计算。因此,甲公司为对外投资而借入资金利息税前扣除,按会计规定计算。《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2006)第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
三、企业借款用于投资发生的借款利息怎么处理?企便函[2009]33号文件(五)规定:利用长期借款对外投资,利息资本化问题;用以后年度的借款偿还以前年度的投资款,以后年度的借款利息的资本化问题。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84号)第三十七条及新企业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