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采用预收货款方式销售商品,应在是确认收入实现

企业采用预收货款方式销售商品,应在是确认收入实现
  • 销售商品采用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预收的货款应确认为负债。
  • 采用预收货款方式销售商品的,应该在发出商品的时候确认收入。
    预收款销售方式下,销货方直到收到最后一笔款项才将商品交付购货方,所以销售方通常应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扩展资料:
    已经发出但不符合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的商品
    如果企业售出商品不符合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五个条件,不应确认收入。为了单独反映已经发出但尚未确认销售收入的商品成本,企业应增设“发出商品”科目。“发出商品”科目核算一般销售方式下,已经发出但尚未确认销售收入的商品成本。
    企业对于发出的商品,在不能确认收入时,应按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借记“发出商品”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发出商品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时,应结转销售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发出商品”科目。“发出商品”科目的期末余额应并入资产负债表“存货”项目反映。
    发出商品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时,如果销售该商品的纳税义务已经发生,比如已经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应确认应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借记“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如果纳税义务没有发生,则不需进行上述处理。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销售商品收入
  • 采用预收货款方式销售商品的,应该在发出商品的时候确认收入。
    一、商品销售收入同时满足五个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
    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
    3、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货款收到的可能性超过50%);
    4、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
    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二、不同结算方式下商品销售收入实现时点的确认:
    1、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发出商品并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
    2、交款提货方式的,在开出发票账单并收到货款时确认收入;(无论货物是否被提走)
    3、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在收到最后一笔款项,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4、采用支付手续费委托代销方式下,委托方在收到受托方开出的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财税会计资料教程免费索取

联系方式 / Contact information
需求描述 / Requirement description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