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兼营行为与营业税混合销售之间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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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一个是同一业务,一个是不同的业务歌舞厅提供娱乐服务并销售烟酒,是同一个业务。某酒店既提供客户服务又开设小卖部销售啤酒,是不同一个业务。歌舞厅烟酒销售是并入提供服务里,你去歌舞厅,钱是一次性付给他们的。(主要付给同一个人)酒店销售啤酒是另外的,不并入其中。虽然钱付给了酒店。但是住宿费是付给酒店,酒费是付给小卖部的。他们的总收入是酒店加上小卖部的。②能否独立核算(其实和上面性质差不多的)歌舞厅那个是无法独立核算的,费用一次性付清的。酒店那个是可以独立核算的(简单地说,小卖部是一个分公司,酒店是母公司,)酒店可以独立算出多少收入,小卖部也可以独立核算多少收入。希望对你有帮助!!!
- 营业税混合销售行为和营业税兼营销售行为的区别
混合销售和兼营销售行为的区别:混合销售和兼营销售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1.混合销售行为
(1)《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第五条第一款,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
(2)《细则》第五条第二款,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征收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应税劳务,不征收增值税。
(3)《细则》第五条第五款,本条第二款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在内。
综上所述,在把握混合销售行为时应注意三个“一”。
①同一项销售行为中既包括销售货物又包括提供非应税劳务,强调同一项销售行为; ②销售货物和提供非应税劳务的价款是同时从一个购买方取得的; ③混合销售只征收一种税,即或征增值税或征营业税。 2.兼营非应税劳务
《细则》第六条,纳税人兼营非应税劳务的,应分别核算货物或应税劳务和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不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的,其非应税劳务应与货物或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 综上所述,把握兼营非应税劳务时注意三个“两”。
(1)指纳税人的经营范围包含两种业务,即包括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又包括提供非应税劳务;
(2)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和提供非应税劳务不是同时发生在同一购买者身上,即不是发生在同一销售行为中,即货款向两个以上消费者收取;
(3)两种行为如分别核算,分别征收两种税,即增值税和营业税,对兼营的行为不分别核算或不准确核算的,一并征收增值税。bbs.xuekuaiji.com 3.举例说明
第一种情况:某公司生产销售防盗门,2010年5月销售给B公司取得不含税收入20000元,同时负责为其安装,取得不含税劳务收入6000元。
第二种情况:某公司生产销售防盗门,同时兼营门的安装业务。2010年5月销售给B公司取得不含税收入20000元;2010年6月为C公司安装其自购的防盗门,取得不含税劳务收入6000元,该公司生产销售与安装业务能分开核算。
分析:第一种情况公司的销售和安装业务发生在同一项销售行为中;两项业务的款项只向B公司一家单位收取;公司属于从事货物生产的企业,因此对此项行为只征收一种税,即增值税。第二种情况公司的销售和安装业务发生在不同月份的两项销售行为,一种是销售货物行为,另一种是销售劳务行为;两项销售行为的款项是分别向B公司和C公司两家单位收取的;公司的这两项销售行为能分别核算,应分别增值税和营业税两种税。
参考资料: - 这么理解最简单:歌舞厅娱乐消费和烟酒消费同时收费,而酒店小卖部销售啤酒不能与酒店消费同时收费,所以前者是混合,后者是兼营。
-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行为。混合销售行为的特点是:货物销售与营业税应税劳务之间存在内在联系和因果关系。而兼营不是同一销售行为。
混合销售行为强调在同一项销售行为(同一业务)中存在两者的混合,即销售货物与提供非应税劳务紧密相连以致混合为一体,货物销售款与非应税劳务款同时从同一购买者(客户)那里取得而难以分清;
而兼营行为强调的是在同一纳税人的经营活动中存在着两类不同性质的应税项目,他们不是在同一销售行为(同一业务)中发生的,即不同是发生在同一个购买者(客户)身上。
因此判断某纳税人的行为究竟是混合销售行为还是兼营行为,主要是看其销售货物行为与提供非应税劳务的行为是否同时发生在同一业务中(即其货物销售与非应税劳务的提供是否同时服务于同一客户),如果是,则为混合销售行为;如果不是,则为兼营行为。
兼营指单位同时具有货物销售和应税服务项目的营业行为,而混合销售指单位进行货物销售的同时也涉及应税服务的销售行为;(2)两者之间税收政策规定的区别。兼营行为需要对货物销售和应税服务项目分别核算其税额,而混合销售行为需要按照税收法律的规定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或者征收率对行为内容进行区别并核算税额。
区分混合销售和兼营为如下:1、混合销售税务处理原则是按企业的主营项目的性质划分增值税税目;而兼营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应税行为的销售额,从而计算相应的增值税应缴税额;2、混合销售的本质是一项纳税行为;而兼营行为的本质是多项应税行为。混合销售主要特征是:1、既涉及货物销售又涉...
在增值税与营业税的框架下,混合销售与兼营这两种行为虽有相似之处,但各自定义明确,界限清晰。混合销售指的是在一个销售行为中同时包含了销售货物与提供服务的情况。比如,某家电子产品零售商不仅销售手机,还提供手机维修服务,这种销售行为便属于混合销售。而兼营则不同,它指的是企业在销售货物或提供服...
混合销售和兼营的区别纳税行为不同,税务处理原则不同。具体内容如下:1、纳税行为不同,混合销售的本质是一项纳税行为,而兼营行为的本质是多项应税行为;2、税务处理原则不同,混合销售税务处理原则是按企业的主营项目的性质划分增值税税目,而兼营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应税行为的销售额...
A公司属于从事货物生产的企业,因此只征收增值税,符合混合销售行为的定义。而兼营非应税劳务则是指纳税人同时从事货物销售与非应税劳务。在此情况下,需要对货物销售与非应税劳务进行分别核算。混合销售行为与兼营行为的主要区别在于,混合销售行为是同一销售行为中的同时发生,而兼营行为则是分别进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