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销售和兼营行为如何计税?

混合销售和兼营行为如何计税?
  • 混合销售与兼营的区别
    实践中,混合销售和兼营行为容易混淆,两者的共同点是都包括销售货物与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两种行为。不同点是混合销售行为强调在同一项销售行为(同一业务)中存在两者的混合且价款难以分清,兼营行为强调是在纳税人的经营活动中存在着两类不同性质的应税项目,即不是在同一销售行为(同一业务)中发生或不同时发生在同一个购买者(客户)身上。因此混合销售和兼营行为的判定标准,主要是看其销售货物行为与提供劳务的行为是否同时发生在同一业务中,如果是,则为混合销售行为;如果不是,则为兼营行为。
    混合销售和兼营行为的性质有别,故其纳税原则也不相同。前者是以纳税人的经营主业为标准划分,就全部销售收入(营业额)只征一种税,或征增值税,或征营业税;而后者强调纳税人能够分别核算、准确核算,则分别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否则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行为营业额和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
  • 1混合销售强调“同一”,即在同一个销售活动中向同一个人提供即涉及增值税又涉及营业税的事项,这时根据主营业务合并征收一种税,要吗征收增值税,要吗征收营业税,比如销售一台空调给客户a,同时给a进行安装,这就是混合销售,既有销售行为又有安装劳务行为,根据主营业务销售,征收增值税
    2兼营行为没有同一性,比如酒店提供客服服务,同时又提供商品出售;a上午住店,b晚上在酒店买东西,住店征收营业税,买东西征收增值税(单独核算住店收入和卖东西,分别征收2种税)
  • 混合销售行为及兼营行为纳税的办法:一般情况下,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但若该混合销售行为及兼营行为系非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的,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一项销...

  • 兼营与混合销售如何计税?1、兼营 纳税人兼营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2、混合销售 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

  • 3. 若兼营行为未分别核算销售额,将按较高税率或征收率缴税。根据《 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强制搭售或附加不合理条件。同时,根据第六条,公用企业或其他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不得限定购买其指定商品,以公平竞争。

  • 可以简单地理解,就是兼营行为营业额分开纳税,混合销售行为营业额合并只纳一种税。

  • 法律分析:混合销售的本质是一项纳税行为,兼营的本质是多项应税行为。混合销售税务处理原则是按企业的主营项目的性质划分增值税税目;兼营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应税行为的销售额,从而计算相应的增值税应缴税额。混合销售税务处理原则是按企业的主营项目的性质划分增值税税目;而兼营应当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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