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和税务人员有了矛盾如何解决

纳税人和税务人员有了矛盾如何解决
  • 平等沟通、保障权益是构建纳税人和税务人员征纳和谐的关键。

    经过长期持续的税收宣传,加之税务部门的治税理念逐渐由“执法监管”型向“管理服务”型转变,不断激活公民的法制、平等和维权意识,纳税人追求平等、注重维权的关注度愈来愈高。
    纳税人认为征纳双方的法律地位平等,应当通过优化服务,加强沟通,将征纳矛盾化解到最小程度,建立融洽、和谐的征纳关系。相当一部分纳税人希望充分了解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并得到税务部门相应的权益保障服务,认为容易导致征纳矛盾因素之一,就是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纳税人的平等意识和维护自身权益的意愿十分强烈,这就要求税务机关和干部在纳税服务工作中,必须平等待人,和谐至上,加强沟通,文明办税,尊重和维护纳税人的正当权益。
  • 找出根源,什么事情都有办法,最流行的就是“钱能解决的问题根本不是问题”
  • 详解:《税收征收管理法》第88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税收保...

  • 当税务人员和纳税人员发生纠纷时,税务人员应当退避矛盾锋芒,反思问题存在合理性,进行换位思考,不能一气之下说错话,引发更深误解释;纳税人员应当问清对方意思、观点和根据,并表示进一步学习相关规定,更重要是明确告诉对方,将会登门请教,有解决不的问题,去他部门或上级部门咨询了解,把矛盾冷确下来...

  • 纳税人认为征纳双方的法律地位平等,应当通过优化服务,加强沟通,将征纳矛盾化解到最小程度,建立融洽、和谐的征纳关系。相当一部分纳税人希望充分了解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并得到税务部门相应的权益保障服务,认为容易导致征纳矛盾因素之一,就是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纳税人的平等意识和维护自身权益的意愿...

  •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课税主体是课税客体的对称。亦称“纳税人” 或“纳税义务人”。税法规定的负有纳税义务、直...

  • 在枫桥式税务所的矛盾调解流程中,首要环节是矛盾的接收与识别。税务所设立专门的接待窗口或线上平台,用于接收纳税人缴费人提出的疑问、意见或矛盾冲突点。接待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能够迅速准确地识别问题的性质与紧急程度,为后续的调解工作奠定基础。接下来是调解的实施阶段。根据矛盾的具体内容,税务所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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