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核销其他应收款、应收账款、预付账款的会计处理?

行政事业单位核销其他应收款、应收账款、预付账款的会计处理?
  • 行政单位:
    核销其他应收款时:
    借:经费支出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核销应收账款:
    借:其他应付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核销预付账款:
    借:资产基金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事业单位:
    借:其他支出
    贷:待处置资产损溢

    扩展资料:
    行政事业单位的负债
    (一)借入款项
    事业单位的借入款项,是指事业单位从财政部门、上级主管部门、金融机构借入的有偿使用的款项。
    其核算特点:一般不预计利息支出,实际支付利息时,为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而借入的款项所发生的利息,计入事业支出;为开展经营活动而借入的款项所发生的利息,计入经营支出。
    (二)应缴款项
    事业单位的应缴款项包括按财政部门规定应缴预算的资金(应缴预算款)、应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应缴财政专户款)、按税法规定应缴纳的相关税费(应交税金)等。
    1、应缴预算款
    事业单位的应缴预算款,是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取得的应缴入财政预算的各种款项。应缴预算款项主要包括事业单位代收的纳入预算管理的基金、行政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无主财物变价收入和其他按预算管理规定应上缴预算的款项。
    事业单位应当设置“应缴预算款”科目,核算各项应缴预算款的收取和上缴情况,该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应缴未缴数(年终该科目应无余额)。
    取得应缴预算的各项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缴预算款”科目,上缴时,借记“应缴预算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2、应缴财政专户款
    事业单位的应缴财政专户款,是指事业单位按规定代收的应上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
    事业单位应当设置“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核算各项应上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的收取和上缴情况,该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应缴未缴数(年终该科目应无余额)。
    收到应缴财政专户的各项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缴财政专户”科目;上缴财政专户时,借记“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行政事业单位
  • 行政单位:
    核销其他应收款时:
    借:经费支出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核销应收账款:
    借:其他应付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核销预付账款:
    借:资产基金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事业单位:
    借:其他支出
    贷:待处置资产损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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