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企业当月预交税款但未开具发票怎么办

营改增企业当月预交税款但未开具发票怎么办
  • 根据预交的税款作为开票收入,下个月开票后冲回。纳税申报也要作为开票收入就可以了。
  •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第三条第七款规定,“纳税人在地税机关已申报营业税未开具发票,2016年5月1日以后需要补开发票的,可于2016年12月31日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2. 补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后,不需再次缴纳增值税。申报时将数据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一的“开具其他发票”列,并在“未开具发票”填写对应的红字销售额。
  •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第三条第七款规定,“纳税人在地税机关已申报营业税未开具发票,2016年5月1日以后需要补开发票的,可于2016年12月31日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2. 补开...

  • 营改增前已经缴纳营业税未开具营业税发票的,可以在2016年12月31日前补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不用申报缴纳增值税。超过期限不能补开。房地产企业预收款已经缴纳营业税未开具营业税发票的,补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没有时间限制。

  • 营改增以后,已经缴纳营业税但未开具营业税发票的,可以在2016年12月31日前补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税率选择0,发票上注明“已缴纳营业税”及完税凭证种类及号码等字样。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房地产企业的预收款已经预缴营业税的,没有时间限制。

  • 营改增后后已经申报缴纳了营业税但未开具发票的,可以申请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但是在申报时的操作应注意,以免重复纳税。1、缴纳营业税的完税凭证留存备查 2、在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备注栏注明“已缴纳营业税,完税凭证号码xxxx”字样 3、在开具其他发票项下填写(第3、4列):系统可自动生成 4、在开...

  •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规定: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其2016年4月30日前收取并已向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营业税的预收款,未开具营业税发票的,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或申请 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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