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中规定不能抵扣的行为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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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根据《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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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目前的情况,企业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小汽车可以抵扣了。参考依据:《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第二条: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 与生产经营无关的成本费用
- 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非正常损失
五、适用免征增值税项目及出口货物实行免税的进项税不得抵扣。六、违反有关税收规定,被税务机关查处的非正常原因造成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七、非正常损失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也不得抵扣。八、非正常损失购进货物发生的运输费用以及相应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中的进项税额也不得抵扣。
(四)接受的旅客运输服务,通常情况下不得用于抵扣进项税额,除非有特定政策或规定允许。以上所述,一般纳税人在进行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抵扣时,需严格遵守相关法规,确保抵扣行为符合税法规定,避免因不当操作导致税款损失或法律责任。
一、个人所得税中的非法定抵扣项不能抵扣 在个人所得税的缴纳过程中,税法规定了一些可以抵扣的支出项目,如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等。如果税单中的支出不属于法定的抵扣项目,那么这部分税额就不能享受抵扣。二、个人所得税以外的其他税种税单不能抵扣 除了个人所得税之外,我国还有诸如增值税、消费税...
其次,用于企业职工福利的进项税额亦不能抵扣。企业为员工提供的福利,如员工食堂、旅游活动、节日礼品等,产生的进项税额均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企业应区分福利支出与主营业务成本,确保税法合规。企业招待费用产生的进项税额同样不能抵扣。招待客户、合作伙伴等产生的餐饮、住宿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不能抵扣...
1. 非应税项目:若购进的货物或服务是用于非应税项目,如职工福利、个人消费等,则这些项目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2. 非正常损失:如果购进的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如被盗、自然灾害等,未进行相应处理导致无法证明损失原因的,其进项税额也不能抵扣。3. 未在规定时间内认证:纳税人购进货物后,需要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