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二手车,开了普通发票,如何申报增值税,会计分录如何做?

出售二手车,开了普通发票,如何申报增值税,会计分录如何做?
  • 你好,
    1、开发票
    非自然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旧机动车的,应自9月1日起全部征收增值税,具体政策汇总如下: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旧机动车,属于不得抵扣且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销售额和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4%) 应纳税额=销售额×4%/2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旧机动车,已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按17%税率缴纳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17%
    (三)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旧机动车,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销售额和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应纳税额=销售额×4%/2
    2、申报增值税
    需要缴纳增值税的二手车销售者,应区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非一般纳税人.自2010年9月1日起,对一般纳税人,可实行"先票后税",即申请开具二手车发票时不缴纳税款,但必须向市场提供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戳的税务登记证(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市场留存),在次月征收期内申报纳税.对一般纳税人以外的其他非自然人实行"先税后票",即此类纳税人到二手车市场申请开具二手车发票前,必须持《车辆鉴定评估报告书》按第十项"评估结论"确定的价格到主管国税局办税服务厅缴纳增值税,凭增值税《完税证明》到市场申请开具二手车发票.
    二手车交易税,现在没有这个税种.
    根据《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规定: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部分免税项目的范围,限定如下
    第(七)项所称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是指其他个人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因此二手车交易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的仅限于个人销售二手车.非个人销售二手车都必须缴纳增值税.
    3、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借:现金
    贷:固定资产清理
    结转清理费用
    借:营业外支出
    贷:固定资产清理
  • 你好,出售二手车属于销售固定资产,税率为 3%减按2%征收增值税普通发票。申报时增值税时填到主表简易办法销售货物行就可以了,希望可以帮到你
  • 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借:银行存款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资产处置损益
  • 会计分录:借:现金或者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月末销项减进项的差额申报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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