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准则成本法与权益法出资比例有无规定?
- 百分之二十以下成本法.
百分之五十以上成本法.
中间的权益法. - 2014年3月13日,财政部以财会〔2014〕14号印发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七条 投资方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
第九条 投资方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本准则第十条至第十三条规定,采用权益法核算。
第十五条 投资方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应当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以上信息可知
①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即持股比例大于50%或者持股比例小于50%但实质构成控制的采用成本法核算
②投资方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持股比例一般在20%~50%,采用权益法核算
③不具有共同控制或者重大影响的投资,持股比例一般小于20%,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不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
第七条 投资方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第九条 投资方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本准则第十条至第十三条规定,采用权益法核算。第十五条 投资方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应当改按《企业...
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比例不同分为成本法和权益法核算 成本法 是按照投资时投资方的实际支付的价款核算包括公允价值和相关的手续费 一般采用这种方法 出资比例要么在大于或等于50% 要么低于20% 大于50%该投资可以被被投资单位控制 所以采用成本法 低于20%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
成本法与权益法的区别:适用范围不同 成本法:适用情况是对能够实施控制的企业或者是子公司(即占股在50%以上)。权益法:适用情况是对合营、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核算,通常占股在20%〜50%。对投资收益的处理不同 成本法你可以简单理解成是收付实现制,不管其是盈利还是亏损,被投资企业宣告发...
成本法和权益法。这两种核算方法的区别 1.核算范围 当投资方占股比例在20%~50%时,投资方对于被投资方拥有共同控制权或重大决策影响,应当使用权益法计算,即联营或合营。其他的比例,如出资比例在50%以上(投资方能够对被投资方实施共同控制)或20%以下(投资方不能对被投资方实施共同控制),都要采用成本...
新会计准则是这样做的,受资方出资方都要按材料的公允价值入账,而且投资方应作收入处理。投资比例在5%-50%之间的不具实质控制的,适用权益法核算;低于或高于该比例或该比例且具有实质控制的情形的,适用成本法核算。1、甲公司会计处理:借:长期股权投资 (材料的公允价值)营业外支出(借方差额)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