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向个人借款和还款流程?

公司向个人借款和还款流程?
  • 1、个人借款的合同签订
    一般来说,企业所需要的款项较为巨大,所以企业向个人借款,不能像平日里打个借条就可以顺利完成的。为了明确债权债务关系和方便审查,合同签订是必不可少的一个流程。
    合同签订需要严谨,除了明确借款期限和借款利息外,借款合同中还必须注明借款的用途必须是用于公司正常经营。只有这样才能体现企业与个人借贷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这也是利息费用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最基本前提。
    2、个人借款的合法性
    《关于审理借贷案件意见》第六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也就是说,在国家规定范围内,个人借款是可以适当提高利率的。这也变相的说明了国家对于企业向个人借款的情况,是给予支持的。
    3、个人借款的税务问题
    只要是取得收益,必然避免不了纳税问题。《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借款所获得的利息,应当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这就说明了个人借款给非金融企业,其取得的利息性收入,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4、个人借款的账务处理
    一旦企业向个人进行融资,企业需要将之确认为债务。在这里需要注意一点,我们所说的“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主要是指企业向金融机构融资才用到的科目。而企业向个人融资,我们一般记为“其他应付款”,以此来处理。一般情况下,整个账务分为三部分:
    (1)企业向个人借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个人借款
    (2)企业向个人还款时:
    借:其他应付款——个人借款
    贷:银行存款
    (3)这里需要注意一下,企业向借款人支付利息时,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其处理为:
    借:财务费用——借款利息
    贷:银行存款
    其他应付款——代扣个税

    扩展资料:
    公司与老板个人借款的,公司与老板之间形式了债务关系,公司应该以其资产偿还老板的借款。
    《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案例示范
    案例一:公司法人以个人名义借款,所借款项未用于公司经营,公司无需担责。
    刘某是A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曾于2016年12月10日向王某借款100万元,并签订了书面借款合同。借款于2017年12月9日到期后,刘某未履行还款义务,王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刘某和A公司承担还款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虽是A公司的法人,但王某并无任何证据证明刘某是以A公司法人代表的身份借款,所借款项也并未用于公司的任何经营活动,因此该债务是刘某的个人债务,与A公司无关。故,法院最终判决A公司无需承担还款责任。
    案例二:公司法人以个人名义借款,所借款项用于公司经营,公司和法人需共同担责。
    李某是B咨询有限公司的负责人,担任总经理职务。2016年11月25日,李某以个人名义和蔡某签订书面借款合同,约定李某为公司资金周转需要向蔡某借款100万元,借款期限一年。当天,蔡某按照李某要求将借款转入B公司的银行账户。
    借款期满后,李某未向蔡某履行还款义务,蔡某遂将李某和B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庭审中,B公司辩称该借款系李某个人债务,与B公司无关。
    法院认为:结合双方签署的借款合同中关于借款用途的说明“因资金周转需要”、蔡某当天借款转入B公司账户等因素综合考虑,借款合同虽以李某个人名义,但李某系公司总经理、所借款项用于公司的经营,故B公司的辩称缺乏依据。故最终判决:李某和B公司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例: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特殊的“主体”,若以个人名义签署借款合同,并非所有的债务均与公司无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个人名义与出借人签订民间借贷合同,所借款项用于企业生产经营,出借人请求企业与个人共同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由此看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以个人名义向他人借款,所借款项的用途十分关键,一旦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那么公司将很可能需要和法人共同承担责任。
    就目前的实践来说,常有公司法人或负责人为公司的发展而到处借款的案例,对于公司而言,在一定程度上管理或限制好这类“特殊主体“就显得尤为重要。相反,对于出借人而言,一旦涉及公司法人的借款纠纷,如何确定具有还款义务的主体对于保障自己的利益至关重要。
  • 首先,在借入时您的手续已可.
    您在每月结帐时,要计提利息,这笔利息要在报个税时一起申报掉,还利息时要将利息税扣掉净额付.
    还有,您在还款(本金或利息)时,记得用银行划帐,贷记凭证可以用的,您问一下银行就知道.
    另外要记得,约定利率不要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否则税上会被剔除,划不来,除非老板很想从公司把钱挖走,要挖,那就走工资就成了.
    所谓的公不对私,那是"私"下的私,如果您的办公室向个人租的,您不用付租金吗?哈哈.............哪有这等事.
  • 借款时借款协议、收据应当已经做为原始凭证附在当时的记账凭证后,并做出了会计处理。那还款时,让对方出具收据,其他也没有什么更好的证明。因为前提是公司向个人借款就是不合法的,但业务既然发生了,就要按会计准则进行恰当的会计处理。如果需要支付利息,从会计处理角度,要借:财务费用,贷:现金。但税法上是不能税前扣除的,要在交纳企业所得税时纳税调整。同时,应当对个人的利息收入,公司要按20%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 到时公司可以通过公司的银行账户直接汇入这个人的账户
    手续:1、带上当时你们签定的借款合同(如果没有,请补一份吧),合同上要写时借款时间,借款金额,还款时间,一式两份,要加盖公司的公章,还有个人的签名。
    2、带上当时个人打款时的凭条复印件或原件(如果没的话,可以用当时公司账记收到款时的银行的入账单的复印件)
    然后一同拿去交给当时入款的那个公司账户所在的银行,可以通过开设转账支票,也可以通过开设现金支票,最主要是有上面的那两样东西才行
  • 1、签借款协议,规定借款金额,利息、借款交付方式,还款日期及方式等。
    2、在按协议规定收到借款后后出具借据。
    3、要注意不能向不特定的自然人借款,否则涉嫌非法集资了。
  • 1、签借款协议,规定借款金额,利息、借款交付方式,还款日期及方式等。2、在按协议规定收到借款后后出具借据。3、要注意不能向不特定的自然人借款,否则涉嫌非法集资了。
  • 公不对私的。还款时,让法人打回收据作为作账依据即可。

  • 1. 借款人提出借款申请,填写申请表,提供个人身份证、财务状况证明等相关材料。二、公司审批 1. 公司收到借款申请后,进行资信审查,包括审查借款人的信用记录、还款能力等。2. 审批通过后,公司出具贷款意向书或贷款批复书。三、签订合同与手续办理 1. 双方签订正式借款合同,明确借款金额、利率、还款...

  • 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其他应付款”或“短期借款”,表示公司获得了借款。2.计提利息时:借记“财务费用”,贷记“应付利息”,反映了公司需要支付的利息费用。3.支付利息时:借记“应付利息”,贷记“银行存款”,同时可能涉及“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代扣代缴)—应交个人所得税”,这表示利息支付...

  • (1)企业向个人借款时: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个人借款 (2)企业向个人还款时:借:其他应付款——个人借款 贷:银行存款 (3)这里需要注意一下,企业向借款人支付利息时,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其处理为:借:财务费用——借款利息 贷:银行存款 其他应付款——代扣个税 ...

  • 手续:1、带上当时你们签定的借款合同(如果没有,请补一份吧),合同上要写时借款时间,借款金额,还款时间,一式两份,要加盖公司的公章,还有个人的签名。2、带上当时个人打款时的凭条复印件或原件(如果没的话,可以用当时公司账记收到款时的银行的入账单的复印件)然后一同拿去交给当时入款的那...

  • 公司向个人借款怎么处理?而企业向个人融资,我们一般记为“其他应付款”。因此个人借款账务处理如下:1.企业向个人借款时: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个人借款 2.企业向个人还款时:借:其他应付款——个人借款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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