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持有参股企业多少股权,可以合并财务报表?相关法律法规是什么?

国有企业持有参股企业多少股权,可以合并财务报表?相关法律法规是什么?
  • 国有企业和一般公司制企业一样,合并财务报表的依据是《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规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加以确定。
    1.母公司拥有其半数以上的表决权的被投资单位应当纳人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母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表决权,通常包括如下三种情况:
    (1)母公司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表决权。
    (2)母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表决权。
    (3)母公司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表决权。
    2.母公司拥有其半数以下的表决权的被投资单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的情况条件
    (1)通过与被投资单位其他投资者之间的协议,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表决权。
    (2)根据公司章程或协议,有权决定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
    (3)有权任免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机构的多数成员。
    (4)在被投资单位董事会或类似机构占多数表决权。
    3.在确定能否控制被投资单位时对潜在表决权的考虑
    (1)所称潜在表决权,是指当期可转换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可执行的认股权证等,不包括在将来某一日期或将来发生某一事项才能转换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或才能执行的认股权证等,也不包括诸如行权价格的设定使得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可能转换为实际表决权的其他债务工具或权益工具。
    (2)企业应当考虑影响潜在表决权的所有事项和情况,包括潜在表决权的执行条款、需要单独考虑或综合考虑的其他合约安排等。
    (3)不仅要考虑本企业在被投资单位的潜在表决权,还要同时考虑其他企业或个人在被投资单位的潜在表决权。
    (4)不仅仅要考虑可能会提高本企业在被投资单位持股比例的潜在表决权,还要考虑可能会降低本企业在被投资单位持股比例的潜在表决权。
    (5)潜在表决权仅作为判断是否存在控制的考虑因素,不影响当期母公司股东和少数股东之间的分配比例。
  • 与其他表决权持有人之间的协议能够控制半数以上表决权的;依据为《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十三条规定: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不能主导被投资方相关活动,下列情况,表明投资方对被投资方拥有权力:投资方持有被投资方半数以上的表决权的。投资方持有被投资方半数或以下的表决权,但通过与其他表决权持有人之间的协议能够控制半数以上表决权的。
    合并资产负债表应当以母公司和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在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后,由母公司合并编制。

    扩展资料:
    合并财务报表的相关要求规定:
    1、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应当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
    2、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或其他方式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应当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3、在对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销售商品形成的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所包含的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进行抵销的同时,也应当对固定资产的折旧额或无形资产的摊销额与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相关的部分进行抵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
  • 与其他表决权持有人之间的协议能够控制半数以上表决权的;依据为《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十三条规定: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不能主导被投资方相关活动,下列情况,表明投资方对被投资方拥有权力:投资方持有被投资方半数以上的表决权的。投资方持有被投资方半数或以下的表决权,但通过与其他表决权持有人之间的协议能够控制半数以上表决权的。
    合并资产负债表应当以母公司和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在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后,由母公司合并编制。

    扩展资料:
    合并财务报表的相关要求规定:
    1、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应当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
    2、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或其他方式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应当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3、在对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销售商品形成的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所包含的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进行抵销的同时,也应当对固定资产的折旧额或无形资产的摊销额与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相关的部分进行抵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
  • 有是控制范围的子公司才需要纳入合并报表的编制范围,所以参股至少50%以上,即控股,这是会计准则规定的!
  • 合并强调的是控制

    也并不一定要强调参股50%以上的.
  • 国有企业是指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及其子企业,参股是指国有企业在所投资企业持股比例不超过50%且不具有实际控制力的股权投资。网友咨询:关于国有企业参股有何规定?律师解答:充分开展尽职调查,通过各类信用信息平台、第三方调查等方式,审查合作方资格资质信誉,选择经营管理水平高...

  • 详细解释如下:国企参股51%指的是在某一企业中,国有企业持有该企业的股权比例达到51%。在企业中,股权比例代表了股东的决策权和影响力。一般情况下,拥有超过50%的股权就意味着掌握了企业的绝对控制权。因此,国企在参股该企业时,由于其持有的股权比例超过了50%,也就意味着它在该企业中拥有绝对的控...

  • 与其他表决权持有人之间的协议能够控制半数以上表决权的;依据为《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十三条规定: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不能主导被投资方相关活动,下列情况,表明投资方对被投资方拥有权力:投资方持有被投资方半数以上的表决权的。投资...

  • 这类企业是国家100%控股的企业;2.国有控股企业:国有控股企业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国有绝对控股,国有企业持有50%以上的股份,另一种是国有相对控股,国有企业持有50%以下的股份,或者持股比例不高,但根据相关协议,国有企业的实际控制权;3.国有参股企业:国家持有部分股份,但不参与企业经营。

  • 即国家持有的股权比例超过50%,使国家成为公司的主要股东,而其他个人或单位持有剩余的股份。4. 国有资本参股公司:与控股公司相反,国家在此类公司中的股权比例低于50%,不掌握控股权。5. 股权比例区分:上述各类企业或公司的区别主要在于国家或股东的股权比例,这一比例决定了企业的所有权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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