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成立会计师事务所需要哪个部门批准

申请成立会计师事务所需要哪个部门批准
  • 先去工商部门名称核准,这个时候合伙人要先确定好,就是符合发起人资格的注册会计师要有两名.然后就去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办理相关手续,再去省财政厅审批.最难的就是省财政厅,它批了就一起都OK,工商部门只是按规定办就可以了.
  •   按法律规定,设立会计师事务所,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
      相关法律规定:《 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二十三条 会计师事务所可以由注册会计师合伙设立。
      合伙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责任。合伙人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四条 会计师事务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是负有限责任的法人:
      (一)不少于三十万元的注册资本;
      (二)有一定数量的专职从业人员,其中至少有五名注册会计师;
      (三)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业务范围和其他条件。
      负有限责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十五条 设立会计师事务所,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
      申请设立会计师事务所,申请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报送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组织机构和业务场所;
      (三)会计师事务所章程,有合伙协议的并应报送合伙协议;
      (四)注册会计师名单、简历及有关证明文件;
      (五)会计师事务所主要负责人、合伙人的姓名、简历及有关证明文件;
      (六)负有限责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出资证明;
      (七)审批机关要求的其他文件。
  • 财政部门,工商部门,

    先到工商部门问下吧,你想就这样问,不去走动,基本上很难找到答案的
  • 执业许可是财政局 执照是工商局
    后置审批的 提前把人员确定好是否符合要求在设立 我们能办
  • 在 ,各地若要成立会计师事务所,必须向所在省份、自治区或直辖市的财政厅(局)提出申请,并需向财政部进行备案。若会计师事务所不属于省级管理范畴,则需直接向财政部申请批准。负责批准成立会计师事务所的财政部门,即为该事务所的主管部门。对于设在计划单列市及其它城市的会计师事务所,其主管财...

  • 在 ,会计师事务所的设立需遵循严格的审批流程。各地会计师事务所的成立,必须经过所在省份、自治区或直辖市的财政厅(局)的批准,并向财政部进行备案。对于不属于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范畴的会计师事务所,其设立则需直接向财政部申请批准。获得批准后,审批的财政机关便成为该会计师事务所的主管机...

  • 财政部和省级财政部门负责审批和监督会计师事务所。《 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则明确了设立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批条件。根据规定,设立会计师事务所需获得国务院财政部门或省级财政部门的批准。

  • 先去工商部门名称核准,这个时候合伙人要先确定好,就是符合发起人资格的注册会计师要有两名.然后就去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办理相关手续,再去省财政厅审批.最难的就是省财政厅,它批了就一起都OK,工商部门只是按规定办就可以了.

  • 各地成立会计师事务所,须报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批准,并报财政部备案;成立不属于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的会计师事务所,须报经财政部批准。批准成立会计师事务所的财政机关,即为主管的财政机关。设在计划单列市和其他城市的会计师事务所,主管财政机关可以授权当地财政机关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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