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税法中的“亏损”概念和逐年延续弥补的处理方法?
1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初级会计职称考讯】
税法所指亏损,不是企业财务报表中反映的亏损额,而是企业财务报表中的亏损额经主管税务机关按税法规定核实调整后的亏损额。因此,就会出现会计上有亏损,但税法调整后没有亏损,或税法亏损小于会计亏损的情况。
例如:某企业2008年会计净利润-20万元,其中,2008年被税务机关罚款30万元,计入营业外支出,假定不存在其他纳税调整事项,所以2008年的应纳税所得额就是-20+30=10(万元)。
企业发生的亏损,下一年度实现的利润应该首先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若下一年度实现的利润大于以前年度的亏损,应一次性将以前年度出现的亏损全部弥补。企业如果连续发生亏损,以后年度实现利润后,应首先弥补第一个亏损年度的亏损额,然后再弥补第二个亏损年度的亏损额,以此类推;不能颠倒几个亏损年度的前后弥补顺序,也不能随意选择某个亏损年度的亏损额予以弥补。
所称亏损逐年延续弥补,最长不得超过5年,是指某一年度当年实际发生亏损(不包括结转上一年度亏损),以其下一年算起,连续5年作为该年度实际亏损的弥补期。在5年亏损弥补期内,不论哪个年度发生盈利还是亏损,都作为一个弥补年度。在连续5年内仍不足弥补的亏损,自第6年起就不能再用税前利润予以弥补。
税法所指亏损,不是企业财务报表中反映的亏损额,而是企业财务报表中的亏损额经主管税务机关按税法规定核实调整后的亏损额。因此,就会出现会计上有亏损,但税法调整后没有亏损,或税法亏损小于会计亏损的情况。例如:某企业2008年会计净利润-20万元,其中,2008年被税务机关罚款30万元,计入营业外支出,假定...
亏损在税法中的含义是指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其支出超过收入,形成的负利润状态。详细解释如下:在税务领域,亏损的概念主要和企业财务报表相关。企业每年都会编制财务报表,其中利润表反映了企业的收入和支出情况。当企业在某个会计年度的总支出超过其总收入,即出现负利润时,这种情况在税法上就被称为亏损。...
是指企业在每个纳税年度中,将所有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各项扣除之后,所得数额小于零的情况。这实际上说明了亏损的定义是基于企业年度的财务状况,通过计算收入总额与扣除后的净额,如果净额为负,则可以视为亏损。
税法规定,企业某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年度的所得不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
税法上的亏损是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计算的的损益为负值的情况,它与财务上的亏损是不同的,有时财务上是亏损但根据税法计算是盈利要交所得税的情况。例如:国库券利息会计作为收入入账,但税法规定是免税的不作为收入计算;招待费会计作为费用计算会计损益,但税法规定只能按招待费总额的60%抵扣,且不能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