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 纳税地点 纳税时间 请详细说明
3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一、关于个人所得税纳税地点问题
根据《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规定:
1、在 境内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2、从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3、从 境外取得所得的,向 境内户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在 境内有户籍,但户籍所在地与 境内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在 境内没有户籍的,向 境内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4、个体工商户向实际经营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5、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区分不同情形确定纳税申报地点:
1)兴办的企业全部是个人独资性质的,分别向各企业的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2)兴办的企业中含有合伙性质的,向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3)兴办的企业中含有合伙性质,个人投资者经常居住地与其兴办企业的经营管理所在地不一致的,选择并固定向其参与兴办的某一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6、除以上情形外,纳税人应当向取得所得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二、关于个人所得税纳税时间问题
根据《 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07修订)第九条规定: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都应当在次月七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按月计征,由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义务人在次月七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特定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可以实行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的方式计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由纳税义务人在次月七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按年计算,由纳税义务人在年度终了后三十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纳税义务人在一年内分次取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每次所得后的七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从 境外取得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应当在年度终了后三十日内,将应纳的税款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 你这个人是工商个体户还是企业里代扣代缴的?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时间要求,山东这边要求每月截止7号。节假日延后。地税征收。
- 交到税务所就行了!
财产转让所的、偶然所的以及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的,扣缴义务人或自行申报纳税人都应在个人取得应纳税收入后的次月七日内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根据《 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
6、除以上情形外,纳税人应当向取得所得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二、关于个人所得税纳税时间问题 根据《 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07修订)第九条规定: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都应当在次月七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
根据《 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一款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第十四条 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纳税人办理汇算清...
申报时间:在取得经营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办理汇算清缴,2022年度的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应于2023年3月31日前办理。申报地点:1.《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申报;2.《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纳税人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选择向其中...
2023个人所得税时间节点是:开始时间:2023年3月1日;截止时间:2023年6月30日。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步骤:1、确定所得种类:在进行个税汇算清缴之前,首先需要明确自己的所得种类。根据 税法,个人的所得种类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