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开店还要交税吗

残疾人开店还要交税吗
  • 目前,我国对残疾人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有以下内容:

    下列事项免征增值税或给予优惠:由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供残疾人专用的假肢、轮椅、矫型器;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由民政部门、街道、乡镇举办的福利企业,安置“四残”(指盲、聋、哑和肢体残疾)人员比例占企业生产人员35%以上,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建立了“四表一册”,持有合法有效的社会福利企业证书,可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但从事商品批发、零售的民政福利企业不能享受。

    安置“四残”人员比例不同,享受的优惠程度不同:“四残”人员占企业生产人员总数50%以上的,其生产增值税应税货物,采取先征后返的办法,即企业先缴纳,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再全部返还。“四残”人员占企业生产人员比例为35%~50%的,若企业发生亏损,可给予部分或全部返还已征增值税,具体比例的掌握以不亏损为限。

    营业税。残疾人员利用自己的技能为社会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是随同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附征的。所以,如果免征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也就免征了城市维护建设税。

    企业所得税。对民政部门办的社会福利工厂和街道办的非中途转办的社会福利生产单位,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以上的,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的比例超过10%未达到35%的,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残疾人员所得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民政部门举办的安置残疾人员占一定比例的福利工厂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车船使用税。残疾人专用的特制车辆免征车船使用税。
  • 残疾人本人为社会提供的服务,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有关规定免征增值税;残疾人个人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52号)有关规定免征增值税。残疾人个体就业或创办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残疾人创办的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并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7〕43号)有关规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残疾人个人取得的劳动所得,根据《 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 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减征幅度和期限减征个人所得税。对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的,按照有关规定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具有强制垄断性的经营性收费;征得行业协会商会同意,适当减免或降低会费及其它服务收费。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依法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待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补缴。【摘要】
    残疾人开店怎么不用交税?【提问】
    您好【回答】
    你好【提问】
    残疾人创业要交税【提问】
    吗【提问】
    残疾人本人为社会提供的服务,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有关规定免征增值税;残疾人个人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52号)有关规定免征增值税。残疾人个体就业或创办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残疾人创办的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并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7〕43号)有关规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残疾人个人取得的劳动所得,根据《 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 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减征幅度和期限减征个人所得税。对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的,按照有关规定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具有强制垄断性的经营性收费;征得行业协会商会同意,适当减免或降低会费及其它服务收费。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依法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待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补缴。【回答】
    残疾人创业就撤销补贴资金了是吗【提问】
    。残疾人创办的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并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回答】
  • 不一定 某些行业免税 某些行业减税但不全免
  • 工商管理费是不用交的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7]92号)第三条、第四条规定:
    三、对残疾人个人就业的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
    (一)根据《 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36号)第六条第(二)项和《 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93)财法字第40号]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对残疾人个人为社会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
    (二)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农业产品增值税税率和若干项目征免增值税的通知》[(94)财税字第004号]第三条的规定,对残疾人个人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免征增值税。
    四、对残疾人个人就业的个人所得税政策
    根据《 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主席令第四十四号)第五条和《 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142号)第十六条的规定,对残疾人个人取得的劳动所得,按照省(不含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减征幅度和期限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所得项目为: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和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和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 法律分析:残疾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必须是以自己名义开店的。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免征增值税;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法律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 五、 将第五...

  • 需要。【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

  • 1、残疾人的所得,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注意:是减征不是免征,要申请当地地方税务局审批)。(《 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2、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 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3、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实行由税务机关按单位实际安置残...

  • 残疾人注册公司同样需要依法纳税,但可能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具体优惠政策因国家和地区而异,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税收优惠措施:1.**减征或免征所得税**:-残疾人创办的企业在一定条件下可能享有减征或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2.**增值税优惠**:-对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创办的企业,可能享受增值税减免...

  • 法律分析:要,残疾人开公司要交税,但是可以依法享受国家或者当地给予的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一般按应纳税所得额的25%计征,根据企业具体情况,还可能有15%或20%的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是以公司利润为基础,进行必要的 纳税 调整而得出的。 公司投资于其他公司而分回的利润,一般不再纳税。 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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