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别人那里买来一个营业执照,怎么查他以前有没有欠账和欠税?
4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国税的话在网站上面查就可以了,有什么未交税款啊,或者是什么罚款未交的,都会显示在主页面,地税就要地税局去找完税证明,查不了的~,深圳就是这样,不知道你是哪个城市的!
- 首先,可以转让的只有公司营业执照,公司都是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也就是说,无论是债权债务还是税务申报,在公司财务都是有完整的记录的,那么,只要雇佣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账目进行审计,就可以知道所有的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承办下列业务:①检查会计账目,提出查帐报告书;②设计财务会计制度,指导制度的执行;③为有关财务会计问题的咨询,提供建议和意见;④ 申报所得税、申请专利权、企业成立及变更的登记、债权债务的清理、企业的解散清算等事项;⑤参与拟订公司章程、经济合同、协议、契约及有关财务会计的各种文件等事项;⑥在发生经济纠纷、经济案件时,担任代理人,参加调解、仲裁等工作;⑦担任委托单位的常年会计顾问,办理上列各项业务。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意见,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20日没有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的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股东会表决。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表决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1、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5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60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 有没有欠别人账是查不到的,欠税是可以查的,去税务查,网上查不到的。带好公章,还有办税员联系卡,还有用户卡去税务所查。
- 没听说这么干的,营业执照是不能买卖的,而且即使你拿着那张纸你也不能代表营业执照持有人的。更不要说去查了。你拿这个营业执照从事的任何经营活动都是违法行为。我劝你立刻终止这种行为,免得惹出更大麻烦。
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违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者可以向其要求赔偿,可以向营业执照的持有人要求赔偿。营业执照给别人用的后果有: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违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者可以向其要求赔偿,可以向营业执照的持有人要求赔偿。伪造、涂改、出租...
首先,可以转让的只有公司营业执照,公司都是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
如果股东就是本人的话可以去注销的。由于营业执照在别人手上,可以先登报作废,然后再去工商局将证照补办。补办完成后再去注销。如果还有别的股东那会麻烦些,先将营业执照先补办出来,然后再去调档查询下当时办理营业执照用的代理人是谁,找到那人跟他交涉。一.注销个体户不用营业执照:注销个体工商户营...
买了别人的营业执照是能一次性领失业金的。根据查询相关公开资料显示,开办私营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或者社区居民服务业的,凭营业执照及其他有效证明,可以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限的失业金,同时终止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法律分析:不属于刑法的范畴,除非拿营业执照干违法的事情。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法范畴,应该报警,警察会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做出处罚,第十六条 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