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人员提前一个月申请离职,一个月后不做交接离职怎样追究责任?
2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提出离职一个月后,公司应该安排交接,如果公司不安排合适的人,没交接好,公司是不能追究个人的责任的。除非这个人在工作期间有违法行为。
- 一个月就好了啊,足够把所有的工作及钱款全部交接清楚咯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你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
财务人员辞职的具体时间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通常情况下,建议提前一个月或更早提出离职。这主要是基于财务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财务部门的工作往往涉及公司众多关键财务数据的管理与分析,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是十分重要的。财务工作的交接过程也是必不可少的。这是因为财务部门的工作不仅涉及到日常...
财务人员提出离职并不强制要求再工作一个月,这通常指的是提前一个月辞职的情况。按照法律规定,劳动者有权利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这样的规定给予了劳动者一定的缓冲期,以便他们提前做好职业规划。而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只需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离职。当然,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违法情形...
财务人员辞职,没有太明确的规定,但一般情况是提前一个月或更早些提出辞职。因为财务工作的特殊性,所以,一般要有工作交接过程,要等单位找到下任会计才能走,这也是行规(或者说是责任)。辞职后去公司还用不用干活的问题,辞职不是说辞就辞的,如果工资交接以后,可以不干。但还是因为财务工作的特殊...
按劳动法规定,如果辞职应该提前一个月打书面申请,这样不管单位有无接替者你都可以走人.公司不可能只有你一个财务人员吧,如果是这种情况:只一个会计一个出纳,你把账薄凭证报表印章等拉个清单,一式三份,交出人接收人监交人各一份,逐一点清交给老板指定的人;公司要改财务负责人应该是公司去办,你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