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已提前一个月辞职,最后一周公司还无人交接
2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兄弟,辞呈的性质是通知,不是申请。你写辞呈给公司,只是用来告诉公司你要辞职了,不需要公司同意。
还有,没签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要付双倍工资。还有,社保是所有公司必须买的,哪怕你们当时说好不用交,公司也必须给你交社保,你可以让让公司给你补交。
具体做法就是,你通知公司你要辞职,然后最迟30天后走人拿工资。
如果公司克扣你工资,不给你补交社保,你可以去人社局申请劳动仲裁。 -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你这情况可以随时走人。
财务人员提出离职并不强制要求再工作一个月,这通常指的是提前一个月辞职的情况。按照法律规定,劳动者有权利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这样的规定给予了劳动者一定的缓冲期,以便他们提前做好职业规划。而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只需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离职。当然,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违法情形...
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申请,到期就可以走,大部分用人单位看你要走是不会留你一个月的,办好交接找人接手就可以走了。你单位这样做明显是不合理的,快到期时你可以频繁的提醒老板,到期了你完全就可以走了。提醒他给他找人接手的时间,也是对他的尊重,到期还不让你走,就可以不用尊重他了。望采纳。
一般的公司是提出辞职后一个月应该是可以离职的,当然前提是把工作交接清楚,尤其是财务人员。看你描述的状况和职位,我认为出纳从基本职责出发,把你负责的现金、存款、票据等交接清楚就可以了,出于保护你自己和维护公司的利益两方面的平衡,建议你跟主管沟通并明确交接内容和时间,按你认可的时间履行交接...
1.用人单位30日后无论是否找到接替的人都应该放你走;也会有上司实在找不到人和你商量希望你能在做几天,这个做不做就看你了。2最后一个礼拜请假,你也要请的出假期,上司如果不同意你要怎么请……而且,最后一周你去新公司上班,显然你的离职手续都没有办出来……补充个法条给你看下 劳动法第...
会计辞职如果是按正规流程辞职后不需要对原单位负责,一般情况下是一个月之后免责,但如果有保密等其他相关协议约定的参照约定时间及其他约定条件而定。《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