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不对商誉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1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企业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应确认为商誉。
因会计与税收的划分标准不同,按照税收法规规定作为免税合并的情况下,计税时不认可商誉的价值,即从税法角度,商誉的计税基础为0,两者之间的差额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对于商誉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不同产生的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准则中规定不确认与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原因在于:
一是确认该部分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则意味着购买方在企业合并中获得的可辨认净资产的价值量下降,企业应增加商誉的价值,商誉的账面价值增加以后,可能很快就要计提减值准备,同时其账面价值的增加还会进一步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使得递延所得税负债和商誉价值量的变化不断循环。
二是商誉本身即是企业合并成本在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之间进行分配后的剩余价值,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进一步增加其账面价值会影响到会计信息的可靠性。
因会计与税收的划分标准不同,按照税收法规规定作为免税合并的情况下,计税时不认可商誉的价值,即从税法角度,商誉的计税基础为0,两者之间的差额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对于商誉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不同产生的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准则中规定不确认与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原因在于:一是确认该部分暂...
一是确认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即购买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价值减少,企业应当增加商誉价值。其次,商誉本身是企业合并成本在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之间分配后的剩余价值。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账面价值的进一步增加将影响会计信息的可靠性。
(2)由于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导致商誉账面价值增加,影响会计信息的可靠性。2、应税合并形成的商誉一般情况下,被合并方应按公允价值计算资产的转让所得,缴纳所得税。合并方接受被合并方的有关资产,按经评估确认的价值(即公允价值)确定计税成本。应税合并时,税法确认商誉的计税基础等于其账面价值,...
根据准则规定,因确认企业合并中产生的商誉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会进一步增加商誉的账面价值,会影响到会计信息的可靠性,而且增加了商誉的账面价值以后可能很快就要计提减值准备,同时商誉账面价值的增加还会进一步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使得递延所得税负债和商誉价值量的变化不断循环。因此,对于企业合并中产生的...
1. 对于商誉来说,因为它是不可辨认的,因此在确认可辨认资产、负债时不予考虑。2. 对于递延所得税项目:因为对于被投资单位在合并以前实现的递延所得税的金额是以原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而进行确认的,而此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已经不承认被投资单位原有的账面价值了,因此对于其所确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