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行业增值税即征即退的算法
3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不对,所谓的“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是指你的本年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超过收入3%的部分。举例。本年你的销售收入是1000元,那么你的销项税就是170元,假设你本年的购进材料200元,可抵扣的进项税是200*0.17=34元。那么你本年实际缴纳增值税170-34=136元
136/1000=13.6%。也就是你的实际税负为13.6%。既然允许你 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 给予退税,那么你的退税率为10.6%,所以你可以退回1000*10.6%=106元 - 是的。
依你的计算,如果你们本期没有进项税额的话,
那么,你的计算毫无疑问。 - 你要注意实际税负这四个字,就是讲你实际交了多少税,和营业收入的3%进行对比,多交的部分退回。如果不考虑其它因素,你上述回答是正确的。
136/1000=13.6%。也就是你的实际税负为13.6%。既然允许你 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 给予退税,那么你的退税率为10.6%,所以你可以退回1000*10.6%=106元
即征即退,是指出口企业适用贸易类的退税方式,将该货物之前的所有流转环节中已交的增值税以退税率的比例反还,算法为退税额=计税金额*退税率;免增值税是指出口企业出口环节免增值税.估计你问的不是这个而是生产类的"免抵退"方式;
申报软件产品登记,软件收入增值税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16%减按3%征税,实际减免13个点)
增值税对出口产品实行零税率,即纳税人出口 产品不仅可以不纳本环节增值额的应纳税额,而且可以退还以前环节增值额的已纳税款。进项税是允许抵扣的。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提供零税率应税服务,如果属于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免征增值税,相应的进项税额抵减应纳增值税额(不包括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先...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2.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