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的常设机构有哪些
- IASC的组织机构设置如下:
理事会
成立于1973年,成员包括职业会计师团体,也包括其他利益集团。理事会作为最高执行机构,负责批准国际会计准则和征求意见稿的发布。
咨询组
成立于1981年,包括代表报告编制者和使用者的国际性组织、证券交易所、证券监管机构的代表,以及来自发展研究机构、准则制定机构、政府间组织的代表或观察员。咨询组主要是与理事会讨论国际会计准则的技术性问题、工作计划和IASC的战略,直接影响国际会计准则的制定。
顾问委员会
成立于1995年,集中了来自会计职业界、企业界、其他财务报告使用者团体的高素质精英。主要负责:①复核评价理事会的战略和规划是否满足IASC成员的要求;②每年向理事会报告实现目标的运作过程的有效性;③促进会计职业团体、企业界、其他各集团参与IASC并接受国际会计准则;④审阅IASC的预算和财务报告。
战略工作组
1997年成立,负责研究1ASC在完成核心准则以后的战略和组织结构、IASC的运作程序、与各国会计准则制定者的关系、以及IASC的教育培训和资金筹集。
常设解释委员会
1998年成立,包括不同国家财务报告使用者、编制者、审计者的代表,来自理事会的联络员,来自IOSCO和原欧洲共同体的观察员。常设解释委员会相当于各国会计准则制定机构下设立的"紧急问题工作小组",处理运用国际会计准则时出现的问题,同时该委员会将公布一系列解释公告,来指导国际会计准则与实务的结合。
IASC的组织机构设置如下:理事会 成立于1973年,成员包括职业会计师团体,也包括其他利益集团。理事会作为最高执行机构,负责批准国际会计准则和征求意见稿的发布。咨询组 成立于1981年,包括代表报告编制者和使用者的国际性组织、证券交易所、证券监管机构的代表,以及来自发展研究机构、准则制定机构、政府间...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 ,简称IASB)。IASB的前身是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committee,简称IASC),在2000年进行全面重组并于2001年初改为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C是由来自澳大利亚、加拿大、法国、德国、日本、墨西哥、荷兰、英国和爱尔兰以及...
,设立IASC基金会,下设“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国际财务报告解释委员会”(IFRIC)和“准则咨询委员会”(SAC)。其中,IASB主要负责各项会计准则的研究、制定等工作。这次改组使IASC在某种意义上由各国会计准则“协调者”的身份转变成“全球会计准则”“制定者”的身份。2005年11月8日, 财政部副部长、 会...
IASC 1973年6月,来自澳大利亚、加拿大、法国、前联邦德国、日本、墨西哥、荷兰、英国、美国的16个职业会计师团体,在英国伦敦成立了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目前,其成员已发展到包括104个国家的143个会计职业组织。迄今为止,IASC已发布了39号国际会计准则,并公布了一系列"征求意见稿"。经过IASC的努...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常设解释委员会(SIC)第15号解释公告《经营租赁—激励措施》(SIC15)认为,“经营租赁协议的基本实质是承租人和出租人在特定时间内以货币净额为对价交换资产使用权”,且所有的“激励措施都应作为同意使用租赁资产净对价的组成部分,不论激励措施的性质、形式或支付时间。”SIC15的“特定期间”指承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