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类消费税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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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市烟草集团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持有烟草批发许可证,2011年3月将自产烟丝800万元,委托M企业加工甲类卷烟500箱(250条/箱,200支/条),M企业每箱收取加工费0.1万元
(不含税),当月M企业按正常进度投料加工生产卷烟200箱交由集团公司收回,集团公司将其中20箱销售给烟草批发商N企业,取得含税销售收入86.58万元;80箱销售给烟草零售商Y专卖店,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320万元;100箱作为股本与F企业合资成立一家烟草零售经销商Z公司。
(说明:烟丝消费税率为30%,甲类卷烟生产环节消费税为56%加0.003元/支。)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按以下顺序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M企业当月应当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2)计算集团公司向N企业销售卷烟应缴纳的消费税。
(3)计算集团公司向Y专卖店销售卷烟应缴纳的消费税。
(4)计算集团公司向Z公司投资应缴纳的消费税。
【正确答案】:(1)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以实际收回的数量作为课税数量。
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800÷500×200+0.1×200+200×250×200×0.003÷10000)÷(1-56%)×56%+200×250×200×0.003÷10000
=439.55(万元)
(2)应纳消费税为零。
(3)卷烟批发环节适用5%的消费税税率
应纳消费税=320×5%=16(万元)
(4)应纳消费税=100×320÷80×5%=20(万元)
乙类卷烟以及批发环节三个方面,其消费税计算公式为:1、甲类卷烟应纳税额售额×56%+销售数量标准条×200×0.003元/支;2、乙类卷烟应纳税额售额×36%+销售数量标准条×200×0.003元/支;3、批发环节:加征销售额×5%。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售数量×定额税率+销售额×比例税率凡在 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进口卷烟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照本通知的规定缴纳从量定额消费税和从价定率消费税。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五条 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从量定额,或者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以下简称复合计税)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售额×比例税率 实行从...
甲类卷烟是指每标准条(200支,下同)调拨价格在7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含70元)的卷烟,其从价税率为56%。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烟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二)乙类卷烟 乙类卷烟是指每标准条(200支,下同)调拨价格在70元(不含增值税)以下的卷烟,其从价税率为36%。根据《国家税务...
香烟的消费税是: 应纳税额=销售额*定额税率+销售数量*比例税率 一、法律规定:企业在委托加工烟丝时,应严格按照税法规定,即由委托方提供烟叶,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收回后直接出售的,不再征收消费税;收回后继续生产成卷烟销售的,按当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