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类消费税的计算

烟类消费税的计算
  • 某市烟草集团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持有烟草批发许可证,2011年3月将自产烟丝800万元,委托M企业加工甲类卷烟500箱(250条/箱,200支/条),M企业每箱收取加工费0.1万元
    (不含税),当月M企业按正常进度投料加工生产卷烟200箱交由集团公司收回,集团公司将其中20箱销售给烟草批发商N企业,取得含税销售收入86.58万元;80箱销售给烟草零售商Y专卖店,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320万元;100箱作为股本与F企业合资成立一家烟草零售经销商Z公司。
    (说明:烟丝消费税率为30%,甲类卷烟生产环节消费税为56%加0.003元/支。)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按以下顺序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M企业当月应当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2)计算集团公司向N企业销售卷烟应缴纳的消费税。
    (3)计算集团公司向Y专卖店销售卷烟应缴纳的消费税。
    (4)计算集团公司向Z公司投资应缴纳的消费税。
    【正确答案】:(1)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以实际收回的数量作为课税数量。
    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800÷500×200+0.1×200+200×250×200×0.003÷10000)÷(1-56%)×56%+200×250×200×0.003÷10000
    =439.55(万元)
    (2)应纳消费税为零。
    (3)卷烟批发环节适用5%的消费税税率
    应纳消费税=320×5%=16(万元)
    (4)应纳消费税=100×320÷80×5%=20(万元)
  • 乙类卷烟以及批发环节三个方面,其消费税计算公式为:1、甲类卷烟应纳税额售额×56%+销售数量标准条×200×0.003元/支;2、乙类卷烟应纳税额售额×36%+销售数量标准条×200×0.003元/支;3、批发环节:加征销售额×5%。

  •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售数量×定额税率+销售额×比例税率凡在 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进口卷烟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照本通知的规定缴纳从量定额消费税和从价定率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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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甲类卷烟是指每标准条(200支,下同)调拨价格在7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含70元)的卷烟,其从价税率为56%。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烟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二)乙类卷烟 乙类卷烟是指每标准条(200支,下同)调拨价格在70元(不含增值税)以下的卷烟,其从价税率为36%。根据《国家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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