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企业之间的借款利息结算能在税前扣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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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纳税人从关联方取得的借款金额超过其注册资本50%的,超过部分的利息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
纳税人从关联方取得的借款金额超过其注册资本50%的,超过部分的利息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
要收取利息。企业或者外国企业在 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纳税的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纳税人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
具体到借款利息的开票问题,企业之间借款产生的利息收入或支出,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应按照实际发生的业务内容进行开票。若利息超过同期银行借款利息,此情况并不影响开票的进行,重要的是确保开票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应当关注《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 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
借款方借款利息计入财务费用-利息支出,出借方利息收入计入-财务费用-利息收入或投资收益。但需要注意的是企业财务费用-利息支出需要取得 才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
关联公司之间借款利息账务处理 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借出方应缴纳营业税。对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收入。若是关联企业之间的借款业务,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借款业务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借款业务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纳税的收入或者所得额的,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