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固定资产税务问题的处理?
- 根据财税【2002】29号通知规定,纳税人销售旧货(包括旧货经营单位销售旧货和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无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也无论其是否为批准认定的旧货调剂试点单位,一律按4%的征收率计算税额后再减半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
低于或高于原值的规定不适合楼主你所提到的“生产用机器”(应该是这么理解吧,如果是指A公司自己生产出来的机器,那么在没有转为自用之前是应该认定为存货的,而不是固定资产),这个规定只适用于机动车、摩托车、游艇等属于征收消费税的固定资产。
计算方法:应纳增值税=[固定资产售价/(1+4%)]*4%*50 - 首先,销售旧固定资产,免征增值税。
其次,如何确定是旧固定资产?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按固定资产管理、计提折旧、底于原值销售
如果高于原值销售,则适用销售旧货的政策,即:按4%减半征收增值税(也就按2%)。
你所说的“生产的机器”应该是生产使用过的机器,属于旧固定资产,如果低于原值销售,则免征增值税。不过在销售之前要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备案,取得备案通知书后方可销售,否则税务局可以要求你补税的哦! - 如果是公司A生产的机器:
公司A生产的机器对于A来说属于货物 应计算销项税 一般纳税人17% 小规模纳税人6%
公司B作为固定资产购买,其进项税公司B不允许抵扣。
如果是公司A生产过程所用的机器:
售价高于账面价值 差额进营业外收入 交所得税 依据公司A的所得税税率
售价低于账面价值 差额进营业外支出 抵所得税 依据公司A的所得税税率
法律主观:新税法明确了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及相关政策,注意以下几点:1、《条例》及《细则》规定:购进固定资产取得 可以抵扣销项税额,但购进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和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小汽车、游艇)的固定资产(含混用的机器设备)...
企业对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主要涉及三个方面:固定资产的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固定资产的购建、出售、清理、报废和内部转移,以及旧货和旧机动车的增值税政策。首先,依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准则》第31条,企业进行固定资产的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时,应将处置收入与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之间的差额...
固定资产包括直接以固定资产投资、接受实物股利分配增加固定资产和接收以物易物换入固定资产等三类业务的税务处理,与接受投资投入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基本一样。只是贷记“实收资本”、“应收股利”、“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若新增固定资产属于纳税人自用应征消费税的汽车、摩托车、游艇,即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得抵扣...
固定资产评估的增值税务的处理方式包括应该按照规定认为是销售确定收入。企业如果持有各项资产的时候,资产产生了增值或者产生了减值,不得调整该资产的计税基础,除非是国务院财政可以确认损益外。 一、固定资产评估增值税务怎么处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第二条规定,企业将资...
九、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 1、外购不需安装的 借: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2、外购需安装的 借:在建工程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支付的买价、运杂费等) 借:在建工程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支付的安装费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