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行业增值税税率调整,如何开具发票,申报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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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增值税税率是否有了调整?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规定,“一、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
二、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1%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10%。
三、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6%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2%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四、原适用17%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7%的出口货物,出口退税率调整至16%。原适用11%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1%的出口货物、跨境应税行为,出口退税率调整至10%。
六、本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执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税率、扣除率、出口退税率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二、从5月1号开始税率下调了,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一般纳税人是否受到影响?
根据财税〔2018〕32号第一条规定,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没有涉及到征收率的调整,因此,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一般纳税人并未受到影响。
三、从5月1号开始税率下调,那我5月1号之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需要在4月底之前认证抵扣完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11号)第十条的规定,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 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向主管国税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因此,在上述文件规定的认证期限内完成认证即可。
四、我现在开具的发票税率为17%,如果5月1日以后发生销货退回,还可以按照17%的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第九条的规定,一般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已按原适用税率开具的 ,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
增值税降低税率后,发票的开具流程和之前是一样的,只是在发票税率选择时,选择更新后的税率即可。比如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企业开具发票时,按1%的税率开具即可。
1. 对于4月1日后发生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开票软件中可以选择13%或9%的税率开具发票。2. 对于4月1日前发生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需要补开 的,手工选择原适用税率补开。3. 开具红字发票时,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先开具红字发票后,再重新开...
一、不同行业的增值税的税率 一般纳税人 (一)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7%。(二)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1、粮食、食用植物油;目前扩大为所有农产品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
税率调整后,增值税税率从16%降至13%,10%降至9%,企业需了解如何正确开具新税率发票。税率调整一览表包括6%、9%和13%三档税率,分别对应不同的行业品目。吃喝玩乐住加金融服务适用6%税率,交通运输、邮政等服务适用9%税率,其余行业适用13%税率。税务机关将跟踪监控4月1日后开具的16%、10%增值税发...
不同行业的增值税的税率如何划分的 增值税税率有一般纳税人的17%、小规模纳税人的3%、运输发票上的7% 应纳增值税=每月销售开出的 中的销项税额——每月购入原材料或者库存商品获得增值税的进项抵扣发票经认证后的进项税额增值税负担率=应纳增值税除以每月销售额 一、不同行业的增值税的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