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局可以补办发票吗

国税局可以补办发票吗
  • 如果在国税 发票的话要带对方税务登记证,如果开增值税票的话还要带一般纳税人资格证,营业执照等再带发票章到国税填表.但我估计你们已经申请了买发票,只是未批,这种情情况税局一般不给予 发票.而且, 发票的话只能是你们不具备开些发票的资格税局才会帮你们 .比如你们只能开普通发票,对方客户要求开增值税票,你们就可以到税局申请,否则,你们可以开增值税票的话也不能再让税局帮你们 .
  • 发票丢失,税务部门有专门的文件规定如何处理,我把它摘给你,你看着办吧。如下:

    1.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该发票丢失前已通过防伪税控认证系统的认证,购货单位可凭销货单位出具的丢失发票的存根联复印件及销货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样式附后),经购货单位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合法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该发票丢失前未通过防伪税控认证系统的认证,购货单位应凭销货单位出具的丢失发票的存根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通过后可凭该发票复印件及销货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经购货单位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合法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2.一般纳税人发生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必须及时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税务机关应对其报告的丢失发票是否已申报抵扣进行检查,对纳税人弄虚作假的行为,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理。请您按照上述文件规定执行。

    如果是普通发票:
    发票丢失,应于丢失当日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在报刊和电视等传播媒介上公告声明作废。
  • 补不了,而且发票丢失还要罚款,如果是专用发票还要登报做遗失声明的,你让开票的公司把发票复印件寄过来,去税务报社登报办理遗失声明,拿发票复印件,登了遗失声明的报纸,还有购销合同,国税副本去国税局办理,国税局会在发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相符,并盖上专用章,一般一份发票遗失要罚款贰仟元左右
  • 发票丢失没有办法补办,税务部门有专门的文件规定如何处理,如下:
    普通发票丢失,应于丢失当日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在报刊和电视等传播媒介上公告声明作废。
    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该发票丢失前已通过防伪税控认证系统的认证,购货单位可凭销货单位出具的丢失发票的存根联复印件及销货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样式附后),经购货单位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合法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该发票丢失前未通过防伪税控认证系统的认证,购货单位应凭销货单位出具的丢失发票的存根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通过后可凭该发票复印件及销货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经购货单位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合法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发生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必须及时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税务机关应对其报告的丢失发票是否已申报抵扣进行检查,对纳税人弄虚作假的行为,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理。请您按照上述文件规定执行。
  • 票可以补办的,去国税局补办,手续比较麻烦 采纳哦谢谢

  • 1.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该发票丢失前已通过防伪税控认证系统的认证,购货单位可凭销货单位出具的丢失发票的存根联复印件及销货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样式附后),经购货单位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

  • 不可以。按照相关规定,住院发票丢失,医院确实无法给患者补开发票,但丢失住院发票的患者,可以到医院财务部门开一封介绍信,介绍信上要详细列明住院收费的项目和每一项的金额,并加盖医院财务科的公章。而国税局一般是国家处理税收的机构,是没有办法提供出院发票补办的。注意出院证明和清单医院是可以补办的...

  • 不能。发票丢了有以下两种处理方法:1.增值税票丢失:把存根联复印,交客户当地主管税务局确认并出具未抵扣税证明,报本公司主管税务局后,开具红字发票冲原开发票,再重新填开发票给客户。如果已抵扣税不得重开。2.普通发票丢失,复印存根联并盖章给客户入账。财务人员应该设置发票登记本,登记购入发票的...

  • 补发的应提供)。三、在《 税务报》上刊登“遗失声明”,并自行到辖区内的地级市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同时持刊登“遗失声明”时取得的发票(发票的抬头必须有企业的名称)到税务机关查验。四、经办人的身份证 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厅申请补办发票领购簿,税务机关将按有关规定予以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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