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行业汇算清缴时可以补交企业所得税吗
2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实质上就是对上一个年度整个年度的企业所得税进行一次清理,在预缴的时候少缴的补缴,多缴的留抵。像你说的这种情况,如果12月份的企业所得税到现在还没有申报,那你最好尽快去申报,因为那不是补不补缴企业所得税的问题,而是你没有按照规定进行纳税申报,是要缴纳滞纳金的;如果你已经申报了,只是由于审计或者年末调帐等问题导致你当时申报的数字小于最后确定的数字而导致你12月份预缴所得税少了,是没有关系的,你只要在做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的时候按最后确定的报表数来进行汇算清缴,在5月30日之前申报到税务局就行了。不用再3月份的时候自查补交。
- 当然可以。
你只要在做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的时候按最后确定的报表数来进行汇算清缴,在5月30日之前申报到税务局就行了。不用再3月份的时候自查补交。
一、正面回答不需要,年度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不需要补税。根据相关规定,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纳税人无需办理年度汇算。这笔税款可以不必进行补缴,国家豁免年度400元及以下的个税补缴义务。二、分析税务机关按规定审核后,按照国库管理有关规定,在本公告第九条确定的接受年度汇算申报的税务机关...
年度结束后,企业还需在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提交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完成汇算清缴程序,确保应缴税款的全额缴纳或应退税款的退还。对于建筑企业而言,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尤为重要,因为建筑项目通常周期较长,资金流动较大,合理规划税务缴纳可以有效减轻企业的财务压力。建筑企业应详细记录每一项目的收...
因此,建筑业企业所得税一般以登记注册地或机构场所所在地为纳税地点,也可能以扣缴义务人所在地或所得发生地为纳税地点。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不同 营业税: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 纳税人提供建筑业或者租赁业劳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其...
如果总机构既有直接管理的跨地区项目部,又有跨地区二级分支机构,则先扣除已由项目部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后,再按照国税发[2008]28号文件规定计算总、分支机构应缴纳的税款。三、建筑企业总机构需按照规定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各分支机构和项目部不进行汇算清缴。总机构年终汇算清缴后应纳所得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