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词解释总税务司
4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官名。掌全国关税行政及海关人员任免。清咸丰四年(1854),上海道吴健彰与英、法、美领事签订协定,组织海关税务委员会,三国各派一人为税务司,征收关税
- 国税总局没有“总税务司”这个机构,但有国际税务司。国税总局目前的机构设置如下:
(一)办公厅
(二)政策法规司
(三)货物和劳务税司
(四)所得税司
(五)财产和行为税司
(六)国际税务司
(七)收入规划核算司
(八)纳税服务司
(九)征管和科技发展司
(十)大企业税收管理司
(十一)稽查局
(十二)财务管理司
(十三)督察内审司
(十四)人事司
(十五)机关党委
(十六)离退休干部办公室
(十七)巡视工作办公室
国际税务司是国家税务总局主管国际税收、国际税务合作交流和外事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研究拟订国家(地区)间反避税措施,组织实施反避税调查;参加国家(地区)间税收协议、协定谈判,承办草签和执行有关协议、协定等工作;承办与国际机构、国家(地区)间税务机关的合作与交流业务;管理总局机关和国税系统外事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起草或参与起草有关非居民、境外所得及其他国际税收法律法规草案、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以及与执行税收协定有关的个人所得税的征管制度。
(三)参与拟订 居民境外投资和劳务税收服务制度、办法。
(四)研究、拟订并完善国际税收协定工作文本,承办税收协议、协定的谈判、草签、解释和执行工作;协商解决缔约双方居民(国民)的有关税务问题;参与税收国际规则的制定;组织协调各类国际条约、经贸协定(世贸组织协议和议定书除外)中的涉税事项,处理国际税务争端。
(五)拟订并组织实施特别纳税调整工作制度和业务规程,承办与国家(地区)间特别纳税调整有关的协议谈判和草签工作,开展与税收协定缔约对方的双边或多边磋商。
(六)承办国际税收情报交换协议和国际税收征收协助协议的谈签、解释和执行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税收情报交换操作规程等规范性文件,承担与国际税收征管协作有关的工作。
(七)组织协调与各类国际组织和区域性税收组织的合作交流;承办国际技术援助项目的计划、磋商、执行、管理和评估工作;组织总局机关和税务系统境外培训和实习工作。
(八)拟订并组织实施总局机关、国税系统外事计划、外事管理制度;承办总局机关和国税系统的出访、来访接待等外事及台港澳事务管理工作;管理总局外事经费。
(九)承担国际税收管理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对外宣传,编制国际税收宣传资料。
(十)承办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翻译和审校工作。
(十一)承办涉及台港澳税收问题的协调工作。
(十二)办理总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 先说古代的说法:
税务司是 旧时各口岸主管海关税务官员的职称。
始于清咸丰四年(公元1854年),咸丰三年,帝国主义乘小刀会起义之机,篡夺上海海关行政权。
1854年6月,英、美、法三国领事强迫清政府海关官员吴健彰订立关于上海海关协定九款,并由三国各派一人为税务司。
1854年7月组织海关税务管理委员会。
1861年总理衙门又加委李泰国为 总税务司。并成立总税务司署。
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后, 自己掌握了海关,取消了税务司。
而你现在说的应该是国际税务司是国家税务总局主管国际税收、国际税务合作交流和外事工作的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是:研究拟订国家(地区)间反避税措施,组织实施反避税调查;参加国家(地区)间税收协议、协定谈判,承办草签和执行有关协议、协定等工作;承办与国际机构、国家(地区)间税务机关的合作与交流业务;管理总局机关和国税系统外事工作。 - 总税务司是清政府管理海关税务的最高行政官员。根据1858年订立的《中英通商章程善后条约》规定“各口划一办理”,列强遂强行要求将 各海关都仿照上海海关管理办法,实行“统一办理”。1859年,清政府在上海设立总税务司署,按照英国建议,任命英人李泰国(Hor-atio
Nelson Lay)为首任总税务司。各口税务司及海关高级职员,均由外国人担任。1863年,英人赫德(Robert
Hart)继任总税务司,他占据这个位置一直到1909年。
总税务司是清政府管理海关税务的最高行政官员。根据1858年订立的《中英通商章程善后条约》规定“各口划一办理”,列强遂强行要求将 各海关都仿照上海海关管理办法,实行“统一办理”。1859年,清政府在上海设立总税务司署,按照英国建议,任命英人李泰国(Hor-atio Nelson Lay)为首任总税务司。各口税务...
等级:★★★(01浙江大学;05华东师范大学;06华东师范大学;09南京大学复试;14中山大学;15南京大学;15 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18暨南大学)定位:洋务运动(1861-1895);从维新到义和团(1895-1900);近代化的启动 近代人物。英国人。1863年被正式任命为清朝的海关总税务司。任职期间,在海关...
总理衙门名词解释如下: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初称总理各国通商事务衙门,简称总理衙门、总署或译署,为清政府办理洋务及外交事务、派出驻外国使节,并兼管通商、海防、关税、路矿、邮电、军工、同文馆、派遣留学生等事务而特设的中央机构。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于咸丰十一年正月二十日(1861年3月1日)正式成立。...
当时,清朝政府正在准备第一次派团出使外国,但是苦于缺乏合适的外交人才,并对礼节问题感到十分为难。恭亲王奕欣上了一道奏摺,建议委任蒲安臣这个友好人士担任中 国首任全权使节(办理中外交涉事务大臣),代表 政府出使美、英、法、普、俄诸国,进行中 国首次近代外交活动,这个意见随即被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