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之前签订的合同还能开建安发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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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论是营改增前签订的施工合同,还是营改增后签订的施工合同,营改增后都应该按照规定开具 。
不论是营改增前签订的施工合同,还是营改增后签订的施工合同,营改增后都应该按照规定开具 。
在营改增之前,工程项目的建安发票一般在工程所在地的地税局 ,地税局在开票时会一次性综合扣除工人工资的个人所得税。营改增后,增值税需要回到公司注册地进行申报,因此在公司注册地开发票给对方时,就不需要扣除工人工资的个税。
持老合同到税务局备案,可按3%的征收率简易计税
直接建筑劳务公司开发票,总包公司直接进入工程施工,二级科目人工费就ok了,发票可以抵扣3%。1、营改增后,清包工合同税率降低,对建筑劳务公司而言,营改增以后,按照税法规定,建筑劳务公司按照11%征税。营改增之前,建筑劳务公司是按照3%征税的,相当于多了8%,所以建筑劳务公司的税负相对来说是加重的...
在需要开具发票时,企业需前往工程所在地的地税办税服务大厅办理。若外经证到期或已用完,企业可以将外经证取回,带回公司管理地税机关。需要注意的是,目前建筑行业仍属于营改增前的范围,营改增尚未开始,因此建筑安装业务的税务处理仍由地税机关负责。建议企业咨询当地税务局以获取准确的税务指导。值得注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