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会计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是

.我国会计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是
  • 《 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7条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
    会计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 我国会计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是财政部门也就是说财政部主管全国会计工作,县级以上财政部门管理本辖区的会计工作。

    会计管理部门很多,例如财政部、税务部门、海关、审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部门是在授权情况下对国家各个经济金融部分内容进行监管,但是财政部门是主管部门。
  • 大家都知道现在接送宝贝是最重要的,在这之外有什么适合的工作吗?
  • 财政部
  • 工商行政管理局
  • 财政局
  • 各级财政部门
  • 在我国,会计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是财政部,然后各省份的话,就是省财政厅,到了地市一级就是相应的市财政局。

  • 我国会计工作行政管理的主管部门是国务院财政部门。 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是 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成部门,为正部级。其前身为1949年10月1日成立的中央人民政府财政部。会计工作行政管理的内容1、制定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制定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是财政部门管理会计工作最基本的职能。2、会计市场管理(1)会...

  • 我国会计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是财政部门也就是说财政部主管全国会计工作,县级以上财政部门管理本辖区的会计工作。会计管理部门很多,例如财政部、税务部门、海关、审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部门是在授权情况下对国家各个经济金融部分内容进行监管,但是财政部门是主管部门。

  • 国务院财政部门。截止到2023年4月15日,我国会计工作行政管理的主管部门是财政部门,由国务院财政部门统一管辖。会计是根据《会计法》、《预算法》、《统计法》核对记账凭证、财务账簿、财务报表,从事经济核算和监督的过程,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运用专门的方法,核算和监督一个单位经济活动的一种经济...

  • 我国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部门只有财政部门一个,这是我国《会计法》中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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