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企业的出资要不要交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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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印花税根据不同征税项目,分别实行从价计征和从量计征两种征收方式。
从价计税情况下计税依据的确定;
从量计税情况下计税依据的确定,实行从量计税的其他营业账簿和权利、许可证照,以计税数量为计税依据。
印花税以应纳税凭证所记载的金额、费用、收入额和凭证的件数为计税依据,按照适用税率或者税额标准计算应纳税额。
印花税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数额=应纳税凭证记载的金额(费用、收入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额=应纳税凭证的件数×适用税额标准。 - 关于资金账簿缴纳印花税,国家税务总局在国税发[1994]25号文作出如下说明: 财政部发布的《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自1993年7月1日起施行。按照“两则”及有关规定,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新会计制度,统一更换会计科目和账簿后,不再设置“自有流动资金”科目。因此,《 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税目税率表中“记载资金的账簿”的计税依据已不适用,需要重新确定。为了便于执行,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生产经营单位执行“两则”后,其“记载资金的账簿”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改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 二、企业执行“两则”启用新账簿后,其“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大于原已贴花资金的,就增加的部分补贴印花。 本通知自1994年1月1日起执行。
因为合伙企业法没有规定合伙企业有注册资本,因此也不设立实收资本科目。合伙企业各伙人的出资资金到位,只能记入实收资金额或者合伙资金、合伙份额科目。按照“两则”的规定,合伙人出资不在“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科目核算。因此,对合伙企业记载合伙人的出资额的账本,依据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可以明确判断是不属于缴纳印花税的范畴。
印花税是按条例所列举应税项目征税。但是实际工作中有很多似是而非的概念与说法。简单来说,就是合伙企业在性质上不属于企业,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是以合伙人份额行使权利。合伙企业在企业登记时没有注册资本,按照“财务两则”的规定,合伙人出资份额不存在“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科目,因此,对合伙企业的资金帐簿也不存在印花税缴纳。 - 实缴的话就需要交,印花税属于地税,可以问问有没有返还。
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出资额,在工商登记时不作为注册资本,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不在“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科目核算,因此,对合伙人的出资额无需缴纳印花税。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因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的标志而得名。...
只要你建帐,就必须缴纳。在 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 人民共和国》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印花税。具体有:1、立合同人,2、立据人,3、立账簿人,4、领受人,5使用人。现行印花税只对印花税条例列举的凭证征税,具体有五类:1、购销、加工承揽...
出资额要按实缴出资额交印花税。
《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88) 国税地字第025号 ,你所说的情况就属于这种情况:你的出资使企业实收资本增加,对该增加部分按万分之五征印花税。如果不贴花属于逃税,税务局可处税额50%~5倍罚款
一般企业在收到实缴资本时需要缴纳印花税,是因为在收到投入资本金时,需要确认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所以需要按照国税发[1994]25号规定缴纳印花税。而合伙企业对于注册资本没有要求,其投资款一般可以在“合伙人资本”科目核算,而不是计入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因此,合伙企业在收到实缴资本时不需要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