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开办费不得计算为当期亏损

如何理解开办费不得计算为当期亏损
  •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规定:“七、企业筹办期间不计算为亏损年度问题  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为开始计算企业损益的年度。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之前进行筹办活动期间发生筹办费用支出,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第九条规定执行。”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规定:“九、关于开(筹)办费的处理  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企业在新税法实施以前年度的未摊销完的开办费,也可根据上述规定处理。”望楼主采纳沈阳金蝶财务为您解答
  • 开办费不得计算为当期亏损,指开办费要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在试营业或试生产经营当月起分三年平均摊销计入管理费用。
    开办费有两种处理方式:
    1、开办期间发生的费用不满足资本化的情况下,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在试营业或试生产经营当月一次性计入管理费用;
    2、开办期间发生的费用不满足资本化的情况下,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在试营业或试生产经营当月起分三年平均摊销计入管理费用。
  •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规定:“七、企业筹办期间不计算为亏损年度问题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为开始计算企业损益的年度。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之前进行筹办活动期间发生筹办费用支出,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

  • 1、企业筹建期实际发生的开办费,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长期待摊费用,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扣除方法一经选定,不得改变。2、开办费中的业务招待费,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

  • 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之前进行筹办活动期间发生的筹办费支出,不得计算为当期损益。

  • 2.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为开始计算企业损益的年度。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之前进行筹办活动期间发生筹办费用支出,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3.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开(筹)办费,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

  • 筹)办费列为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选择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或者按照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分期摊销。综上所述,执行新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将开办费计入管理费用。而在税务处理上,开办费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企业需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进行一次性扣除或分期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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