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价外费用是含税收入?
4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收取的价外费用是含税的'须按销售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计算出不含税收入计提销项税额
- 增值税价外费用是含税收入。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关于价外费用的规定如下:“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将价外费用并入销售额,意在计税基数不被侵蚀,属于反避税条款。没有价外费用并入销售额的规定,纳税人将会钻空子,将销售额人为拆分为一项或者若干项价外收费项目逃避纳税义务。
纳税人在商业交易中,有部分代收代付行为等,从形式上看属于增值税文件中的价外收费,但是纳税人的意图不在于避税,属于正常经营活动的“必然”,如果全部以“价外收费”的大棒砸下,将会打击正常经营行,形成税法对经营进行了不适当干预,反避税将会造成“宁可枉杀千人,不可一人漏网”,切不可让反避税导致“血流成河”,因此,《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有个尾巴在后面,列举部分情况界定为“非”“价外收费”: -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价外费用和价款是一样的,
含税定价的,开票时换算成不含税和税额两项.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5条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按照销售额缴纳增值税.第6条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
根据我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12条的规定,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摘要】
价外费用为什么是含税收入【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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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价外费用和价款是一样的,
含税定价的,开票时换算成不含税和税额两项.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5条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按照销售额缴纳增值税.第6条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
根据我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12条的规定,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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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所说的价外费是已经包含增值税的,如包装费是价外费,这个费是含税的费用。算的时候需要换成不含税金额。但增值税本身是不包含在价外费里面的。增值税是价外税,但不是价外费。二者是不一样的。详见如下规定:《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
含税。根据《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所以对纳税人向购买方收取的价外费用,应视为含税收入,在征税时应并入销售额计征增值税。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
增值税价外费用是含税收入。《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关于价外费用的规定如下:“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
由于增值税实行价税分离的原则,价外费用被视为含税收入。具体来说,价外费用包含两个部分:一是不含税的价款,二是增值税税金。这意味着在计算增值税时,不仅要考虑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的不含税价款,还要考虑其中含有的增值税税金。价外费用的含税收入性质,对于纳税人而言,意味着在申报和缴纳增值税...
价外费用是已经包含了税费的。价外费用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时向购买方收取的价款以外的各种费用、租金、补贴等。包括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费用。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