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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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 票,当然可以。按规定,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 票,当月认证,经交叉稽核比对无误后,次月抵扣。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10]40号):
第七条 辅导期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 票(以下简称专用发 票)抵扣联、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及运输费用结算单据应当在交叉稽核比对无误后,方可抵扣进项税额。
第十一条 辅导期纳税人应当在“应交税金”科目下增设“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核算尚未交叉稽核比对的专用发 票抵扣联、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及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以下简称增值税抵扣凭证)注明或者计算的进项税额。
辅导期纳税人取得增值税抵扣凭证后,借记“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贷记相关科目。交叉稽核比对无误后,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经核实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红字借记“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红字贷记相关科目。 - 可以开
一般纳税人辅导期内可以开发票的,一般纳税人管理辅导期一般应不少于6个月。辅导期管理的一般纳税人实行限量限额发售专用发票,在辅导期内,商贸企业取得的专用发票抵扣联、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废旧物资普通发标以及货物运输发票在交叉稽核比对无误后,方可予以抵扣。
答案是可以开,因为一般纳税人不论是在发票管理还是纳税申报还是做账的要求上都比小规模纳税人要严格的多,所以笔者认为如果升为一般纳税人一定要做好账务的衔接和处理工作,更好地度过辅导期.
单位刚成立为一般纳税人,辅导期为6个月。在辅导期的第一个月,是可以卖商品并开发票的。然而,如果在开票时没有进项税额抵扣,则需要缴纳17%的税额。若希望减少税额负担,建议在收到进项发票后再进行开票,这样可以有效降低税额。关于辅导期的结束时间,以9月10日成立为例,最后一个月是当年度的12月...
辅导期一般纳税人也是一样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的销项和正式一般纳税人一致,只是进项认证抵扣的时间有些不同,比如企业5月1日至31日之间认证了2万元的进项发票,辅导期一般纳税人需要7月15日之前申报6月份的税费时抵扣5月份认证的这2万的进项税。
当然可以,不开票,企业怎么生产经营呀;所谓辅导期,主要是对于过项税金抵扣而言的,即这个认证,下个月抵扣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