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分两年,该怎么处理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5号)第二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
以及2016年5月1日后发生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
企业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固定资产某房屋 3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90000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某房屋) 60000
贷:银行存款 3150000
注:记入待抵扣的税额一定要在第一次抵扣后第13个月时转入进项税额进行抵扣。
扩展资料:
根据税法规定,准予从销项税额当中抵扣的进项税额限于下列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税款和按规定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1、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从销货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上注明的增值税税款。
2、纳税人购进免税农产品所支付给农业生产者或小规模纳税人的价款,取得经税务机关批准使用的收购凭证上注明的价款按10%抵扣进项税额。
3、购进 粮食购销企业的免税粮食,可以按取得的普通发票金额按10%抵扣进项税额。
4、纳税人外购货物和销售货物所支付的运费(不包括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按运费结算单据(普通发票)所列运费和基金金额按7%抵扣进项税额。
5、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购入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的免税废旧物资,可按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开具的有税务机关监制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按10%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6、企业购置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通用设备,可凭借购货所取得的专用发票所注明的税额从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抵扣。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进项税额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5号)第二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以及2016年5月1日后发生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企业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固定资产某房屋 3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90000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某房屋) 60000
贷:银行存款 3150000
注:记入待抵扣的税额一定要在第一次抵扣后第13个月时转入进项税额进行抵扣。
自2016年5月1日起,企业取得或建造的不动产或在建工程,在会计制度上作为固定资产的,其进项税额分两年抵扣。具体比例为,第一年抵扣60%,第二年抵扣40%。例如,在2016年5月19日购买的不动产,需在当年5月抵扣60%的进项税额,剩余的40%需在次年6月进行抵扣。这项政策旨在减轻企业税负,推动经济发展...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新公告,从2024年5月1日起实施《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根据公告,纳税人若要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需取得2024年5月1日后的合法有效增值税扣税凭证。其中,60%的进项税额需在取得扣税凭证当期抵扣,剩余40%作为待抵扣进项税额,在取得扣税凭证的当月起第13个月时抵...
法律依据:《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 第二条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以及2016年5月1日后发生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取...
1、2016年5月1日取得的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不能一次性抵扣,分2年抵扣。本条是基于如下考虑,不动产的进项税额数额往往巨大,如果不设限,短期内政府财政收入锐减,压力山大。2、由于房地产开发项目往往时间跨度大,建设周期长,建设期内往往只有进项,无销项,因此没必要适用该规定,再则,...
以及2016年5月1日后发生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企业作会计分录如下:借:固定资产某房屋 3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90000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某房屋) 60000 贷:银行存款 31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