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助支出能不能税前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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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六款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赞助支出不得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四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六)项所称赞助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支出。
如果所描述的业务是客户搞促销活动,销售方给其提供赞助款,对方开具服务业发票,内容写的是活动赞助费,这种情况应属于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非广告性质支出,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赞助支出不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赞助支出不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企业发生的赞助支出,一般是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非广告性质支出,具有无偿性。企业所得税不得税前扣除的项目有: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2、企业所得税税款;3、税收的滞纳金;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
除合乎规定的公益性捐赠外,其他各种赞助支出不得税前扣除.根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二)企业所得税税款;(三)税收滞纳金;(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
根据税务机关相关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可按广告和业务宣传费的规定扣除,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百分之十五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法律分析:除合乎规定的公益性捐赠外,其他各种赞助支出不得税前扣除。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二)企业所得税税款;(三)税收滞纳金;(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
赞助支出通常不能在税前扣除。根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六项的规定,赞助支出不得扣除。但是,如果赞助支出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关,例如广告宣传的赞助支出,可以并入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按规定税前扣除。《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