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的编制

企业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的编制
  • 现金流量表应分别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报告企业的现金流量。现金流量一般应分别按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总额反映。但代客户收取或支付的现金以及周转快、金额大、期限短的项目的现金收入和现金支出,应以净额列示。金融企业下列项目应以净额列示:(1)短期贷款发放与收回的贷款本金;(2)活期存款和存放同业款项的存取;(3)同业存款和存放同业款项的存取;(4)向其他金融企业拆借资金;(5)委托存款与委托贷款;(6)经营证券业务的企业,证券的买入与卖出。企业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应以现金流量发生日的汇率或平均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应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有些特殊项目,如自然灾害损失、保险索赔等,应根据其性质,分别归并到前述现金流量类别中,并分别列示。企业应采用直接法报告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即,通过现金收入和现金支出的主要类别反映来自企业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采用直接法时,有关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信息,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取得:(1)企业的会计记录;(2)根据以下项目对利润表中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以及其他项目进行调整:①当期存货及经营性应收和应付项目的变动;②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等其他非现金项目;③其现金影响属于投资或筹资活动现金流量的其他项目。企业还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信息。对净利润进行调节的项目主要包括:(1)资产损失准备;(2)固定资产折旧;(3)无形资产摊销;(4)长期待摊费用摊销;(5)待摊费用;(6)预提费用;(7)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益;(8)固定资产报废损失;(9)财务费用;(10)投资损益;(11)递延税款;(12)存货;(13)经营性应收项目;(14)经营性应付项目。

  •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现金流量表主表采用直接法编制,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采用间接法编制。1 直接法 1.分析填列法 分析填列法是直接根据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有关会计科目明细账的记录,分析计算出现金流量表各项目的金额,...

  • 第一步,从补充资料“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情况”编起。现金流量表的现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不含定期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和现金等价物(即满足四个特定条件的短期投资)。在目前企业中,一般都没有定期存款和现金等价...

  • 现金流量表编制依据包括:《企业会计准则》和《财务报告编制准则》等,方法有:直接法和间接法。编制依据:现金流量表的编制依据主要包括《企业会计准则》和《财务报告编制准则》等相关规范和标准。编制方法:直接法:直接法是通...

  • 1、直接法,即通过现金收入和现金支出的总括分类反映来自企业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采用直接法编制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时,有关企业现金收入和现金支出的资料可以从企业会计记录直接获得,也可以在利润表中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

  • 原则如下:1、分类反映原则:为了给会计报表使用者提供有关现金流量的信息,并结合现金流量表和其他财务信息对企业作出正确的评价,现金流量表应当提供企业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对现金流量的影响,即现金流量表应当分别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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